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8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周五)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9日通过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健波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9
债券代码:128044 债券简称:岭南转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2024年7月19日,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岭南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40元/股的90%的情形,已触发“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2、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公开发行6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6,0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400号”文同意,公司6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9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岭南转债”,债券代码“12804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岭南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年2月2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4年8月14日)。
二、本次满足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修正条件概述
1、根据相关法规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A股股价已经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40元/股)的90%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
四、其他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3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岭南转债”到期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岭南转债”到期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岭南转债”到期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0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19日收盘价为0.94元/股,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2.3条及9.1.1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格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岭南转债”可能存在兑付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9.1.15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19日收盘价为0.94元/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3条、第9.2.4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请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2、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24,654.93万元,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整体未达预期。截至2024年7月10日“岭南转债”剩余金额为64,540.18万元。公司现有货币资金尚不足覆盖“岭南转债”兑付金额。
3、公司资金紧张,“岭南转债”存在兑付风险。就上述情况公司已通过增加资产为“岭南转债”提供担保,但增信资产变现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