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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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2024-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将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鼎润”)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鼎通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鼎通”);将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由信阳市平桥区产业集聚区变更为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钟石路;该募投项目变更建设用地后,前期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替换并返还给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0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3,331,10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01元,募集资金总额799,999,551.0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4,760,683.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5,238,867.98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57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鼎润”)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至2024年6月25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2024年6月25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原定建设期为30个月,计划于2025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3年以来,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加剧,公司汽车连接器及其组件产品盈利能力有所下降,加之以智能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一代汽车产品在动力、控制、传感、安全等系统应用场景中对汽车连接器及其组件产品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拟根据上述产品应用场景迭代技术路线,优化或研发新产品;此外,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战略,拟将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实施主体由“河南鼎润”变更至“长沙鼎通”,实施地点由信阳市平桥区产业集聚区变更至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钟石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仍为30个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延迟。

因此,公司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6年12月,后续公司将按计划推动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对“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主要系利用长沙市地处中部腹地、交通便利的区位优势;比亚迪等众多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厂商集聚,公司邻接重要客户从而就近提供服务,同时降低运输成本的市场竞争优势;高校云集的人才优势等;从而更好推动募投项目建设,满足公司扩大规模及经营发展需要,助力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尚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该项目变更建设用地后,前期已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替换并返还给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该募投项目的建设。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新能源汽车连接器业务发展布局。公司后续将按建设计划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产业布局和市场规划。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系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

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肖继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7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6)。

4、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5、2021年8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49)。

6、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共计338,000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9、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触发条件为:以2020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138%;根据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147号),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57.04万元,以2020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39%。鉴于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触发值,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3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技术团队的稳定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触发值,本期计划归属的25.3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符合归属条件,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鼎通科技本次归属条件未成就及本次作废失效之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条件未成就及本次作废失效的原因以及作废失效的数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骏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骏微”),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拟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莞市骏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3PLF32L

3、成立时间:2019年9月5日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徐孝新

6、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银珠路6号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连接器、传感器、电子元器件、模具、塑胶制品、五金;贸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主要指标: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以及子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为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公司通过审慎考虑,决定注销子公司。

三、本次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子公司对公司损益无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相应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影响。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鼎通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5日通过书面及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浩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产业布局和市场规划。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骏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以及子公司实际运作情况作出的决定,能够进一步整合资源配置,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骏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触发值,本期计划归属的25.3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符合归属条件,本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25.35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668 证券简称:鼎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5日 15 点30分

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七号鼎通科技一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5日

至2024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5:00)

(二)登记地点: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8月2日17:00,信函、传真中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周屋社区银珠路7号

联系人:王晓兰

邮编:523118

电话:0769-85377166-609

4、 邮箱:dt-stocks@dingtong.net.cn

特此公告。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