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东莞园区(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现场出席4名,通讯方式出席会议5名(邱武先生、王天生先生、王永先生、马传刚先生、刘碧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晖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瀛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1.20 元/股的85%(即18.0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瀛通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瀛通转债”的转股价格(21.20元/股),则“瀛通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瀛通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瀛通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瀛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于2024年8月5日下午15:00在公司东莞园区(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 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31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4-042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瀛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7月19日,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即18.0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瀛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瀛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1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667号”文同意,公司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8月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瀛通转债”,债券代码“12811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8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月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7月1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瀛通转债”自2021年1月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7.53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1年5月25日起,相应将“瀛通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27.53元/股调整为人民币21.1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瀛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由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付志卫、李石扬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相应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44,200股,公司总股本减少1,344,200股。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瀛通转债”转股价格由21.12元/股调整为21.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9月9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瀛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由于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邱斌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24,600股,公司总股本减少1,224,600股。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瀛通转债”转股价格由21.24元/股调整为21.3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3月11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调整“瀛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公司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2024 年 5 月 30 日起,相应将“瀛通转债”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21.35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21.2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瀛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已出现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内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1.20元/股的 85% ,即 18.02元/股的情形,已经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股价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瀛通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瀛通转债”的转股价格(21.20元/股),则“瀛通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瀛通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瀛通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瀛通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28118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5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东莞园区(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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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4年7月2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议案1.00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持有“瀛通转债”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对以上提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账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4年8月1日(星期四),登记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东莞市常平镇东部工业园常平园区第二小区工业干道36 号)。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电话:0769-83330508
2.传真:0769-83937323
3.邮箱:ir@yingtong-wire.com
4.联系人:罗炯波、曾庆航
(六)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1”,投票简称为“瀛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 作为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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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附件3: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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