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
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4-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71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

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截至2024年7月19日,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 “本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9.1.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49元,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9.2.4条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

2024年7月1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024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2024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024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2024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2024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七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7月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形仍未消除,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2024〕24号),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因涉嫌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集中度较高且存在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其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7、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7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7月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9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9.4.10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7月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根据《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2024〕24号)。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最终无法完成整改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0条第一款的规定,上市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出现《上市规则》第9.4.18条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形。

2024年7月1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关于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导致公司可能退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形仍未消除,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因涉嫌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集中度较高且存在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其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73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7月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形仍未消除,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2024〕24号)。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17日、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重要子公司负责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除此前导致审计委员会无法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判断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仍进行核实与查证之外,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正常运作,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要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尚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或2023年业绩快报,公司不具备披露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条件。如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上市规则》规定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且已具备披露条件,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未向除为公司提供审计评估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半年度业绩信息。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4年7月9日开市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形仍未消除,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2024〕24号),根据《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截至2024年7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11,114.94万元(其中本金金额10,625.37万元,归还利息489.57万元),尚未归还余额为127,986.80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15,760.11万元,利息12,226.69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6、根据《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十六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7、公司因涉嫌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集中度较高且存在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其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10、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