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增加江海证券
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经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4年7月23日起,本公司增加江海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江海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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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仅新增江海证券为现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江海证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联系人:王金娇
联系电话:0451-87765732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传真:0451-82337279
网址:www.jhzq.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ETF增加民生证券
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经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4年7月23日起,本公司增加民生证券为旗下部分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民生证券的规定为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注: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仅新增民生证券为现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民生证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法定代表人:顾伟
联系人:曹宇鑫
联系电话:021-80508504
客户服务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湘财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经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4年7月23日起,本公司增加湘财证券为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3040,场内简称:HK互联网,扩位证券简称:港股通互联网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湘财证券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湘财证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021-50295432
客户服务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