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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
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措施的公告

2024-07-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

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措施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通辽联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能太阳能”)、通辽市汇集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集太阳能”)、奈曼旗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配售电”)、科尔沁左翼中旗恒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硕新能源”)、奈曼旗广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新发电”)。以上被担保方均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晨丰科技”)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系在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基础上,为汇集太阳能追加担保预计额度9,7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为上述公司实际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联能太阳能、汇集太阳能、广星配售电、恒硕新能源、广新发电均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4年预计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根据各子孙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广星配售电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为全资孙公司联能太阳能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1,800万元;为全资孙公司广新发电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37,000万元;为全资曾孙公司恒硕新能源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11,200万元。上述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孙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授信额度内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措施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公司根据各下属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融资需求,拟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措施,具体包括:

1.本次追加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情况

公司拟为全资曾孙公司汇集太阳能追加提供总担保额度不超过9,700万元。公司全资孙公司通辽市汇集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集新能源”)拟以其持有的汇集太阳能100%股权为汇集太阳能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汇集太阳能拟以基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33.37MW)所有电费收入为自身追加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2.本次追加担保措施情况

公司在保持下属公司联能太阳能、广星配售电、恒硕新能源及广新发电2024年度预计担保金额不变的情况下,为上述公司的担保事项增加担保措施,具体列示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金麒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金麒麟”)拟以其持有的联能太阳能100%股权为联能太阳能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联能太阳能拟以基于科尔沁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37.79MW)的所有电费收入为自身追加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2)广星配售电拟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所有电费收入为自身追加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广星配售电拟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为自身追加提供设备抵押担保。恒硕新能源拟为广星配售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实际贷款额度的85%。

(3)公司全资孙公司科尔沁左翼中旗鼎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新能源”)拟以其持有的恒硕新能源100%股权为恒硕新能源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恒硕新能源拟以基于科尔沁左翼中旗分散式风电项目(28MW)所有电费收入为自身追加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恒硕新能源拟以基于科尔沁左翼中旗分散式风电项目(28MW)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为自身追加提供设备抵押担保;

(4)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辽广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星发电”)拟以其持有的广新发电100%股权为广新发电追加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广新发电拟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光伏项目(85MW)、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风电项目(220MW)项目所有电费收入为自身追加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广新发电拟以基于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光伏项目(85MW)、奈曼旗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集中式风电项目(220MW)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为自身追加提供设备抵押担保。

本次新增担保措施,列示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联能太阳能

1.名称:通辽联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02MABLQM016M

3.成立时间:2022年04月28日

4.注册资本:贰仟捌佰万元整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木里图工业园区内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联能太阳能股权结构

(二)汇集太阳能

1.名称:通辽市汇集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91MA7N260G91

3.成立时间:2022年05月09日

4.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整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区纬四路以北商务二路以西(内蒙古永众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院内)103室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标准化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股权结构图:

(三)广星配售电

1.名称:奈曼旗广星配售电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5MA0QG5CG9H

3.成立时间:2019年08月26日

4.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镇房产规划86号区(诺恩吉雅大街中段)

6.法定代表人:刘余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股权结构图:

(四)恒硕新能源

1.名称:科尔沁左翼中旗恒硕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1MACT59277N

3.成立时间:2023年08月17日

4.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整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花吐古拉镇花吐古拉工业园区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股权结构图:

(五)广新发电

1.名称:奈曼旗广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525MA7YPA899Q

3.成立时间:2021年06月04日

4.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房产49号天浩家园小区07号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9.广新发电股权结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后续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保证合同。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丁闵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上述公司追加提供担保方式,是为满足其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符合同行业项目融资要素的普遍要求,有利于提高各下属公司融资能力。上述公司作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项目公司,因行业通行融资比例为项目公司出资占比约20%,金融机构融资占比约80%,因此项目公司资产负债率目前均超过70%。上述项目融资贷款均为长期贷款,项目建成后能够较好的覆盖融资本息。公司能够对各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人民币56,8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32%;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8日

至2024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7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应由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16:30。

登记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573-87618171

传真:0573-87619008

邮箱:cf_info@cnlampholder.com

3.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结项。截止2024年6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合计5,701.8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04%,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5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0.2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939.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314.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0,625.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64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西晨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晨丰”)作为“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并开设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经开区江西晨丰厂房为项目实施地点。

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到全球突发不利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施工场地的施工作业、施工人员流动、材料运输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此外,该募投项目新实施主体的项目备案、环评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较原计划有所推后等因素影响,公司将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9月调整为2024年6月。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与各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314.13万元,系律师费、审计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10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11月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70.6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大功率LED照明结构件及厨具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及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701.84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4.0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从审慎投资和合理利用资金的角度出发,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5,701.8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总体上,有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4年7月19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闵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本议案已由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追加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措施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追加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措施,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能够对各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园区四路1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4年7月19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德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追加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措施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措施,主要为满足被担保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总体上有助于推进公司及子孙公司的业务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公司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