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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行业各公司自研软件的使用年限一般为5-10年,公司研发的数据库产品属于基础软件,部署于客户信息中心的底层,与客户绑定深入,黏性大,与应用软件相比,基础软件的迭代更新速度相对平稳。此外,数据库产品开发技术难度大,代码规模庞大,功能模块众多,需要在使用过程中不断打磨,对已有的功能不断完善、优化,使产品好用、易用,产品使用寿命长。与此同时,数字驱动经济发展成为当代主流,各行各业对数字化的需求日趋增长,数据库作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可或缺的基础软件,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将自研软件的预计可使用寿命确认为10年,并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当月起,按照不同类别无形资产预期为公司带来有关经济利益的年限对其进行摊销,摊销金额和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为:
1、通过询问负责项目研究、开发的关键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了解、评价和测试无形资产内部管理和批准流程等相关内部控制;
2、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评估无形资产摊销的时点、方法是否合理;
4、获取无形资产明细,复核无形资产的摊销是否准确;
5、了解并获取海量数据公司判断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内外部信息,评估公司做出的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的判断的合理性。
(二)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核查程序,我们认为:
2023年度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增长的原因主要为海量数据将已有研发成果且顺利完成结项的研发项目进行结转确认为无形资产及外购增加,外购产品主要是自用,自研产品主要是用于销售,期末,该部分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报告期未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和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5.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金额为4075.16万元,占比42.20%。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为8280.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31.88%;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为7114.9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59.37%,但公司未披露主要客户、供应商情况。此外,截止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813.13万元,去年同期仅38.04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报告期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应收/预付款金额、首次交易时间,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对应金额、账龄,结合合同执行情况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准确;(3)截止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款项的交易对象及关联关系、交易时间、交易背景、预付金额、对应合同金额、货物交付情况及结算安排,结合业务开展实际、交易惯例说明预付款项较往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款项是否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报告期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名称、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应收/预付款金额、首次交易时间,并说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3年度公司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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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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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主要客户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主体为深圳平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交易主体为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等各分公司;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合计确认收入8,280.50万元,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3,537.78万元。公司与主要客户首次交易时间均在报告期前,与以上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为甲骨文(中国)软件系统有限公司、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量互联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互联”)、上海龙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佳杰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合计采购金额为7,114.98万元,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为142.15万元。公司与上海龙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次交易时间为2023年7月,与其余供应商首次交易时间均在本报告期前,与以上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北京互联为公司参股公司,设立于2019年5月5日,初始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设立时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海量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振伟,认缴出资额分别为255万元、245万元。
北京互联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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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自2019年5月设立后并未开展经营,直至2022年5月刘惠女士增资入股进入后,该公司才开始经营。2022年5月刘惠女士增资后,公司失去北京互联控制权,北京互联执行董事、经理同时更换为刘惠女士,北京互联股东珠海一起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刘惠女士出资6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刘惠女士合计控制北京互联74.5%的股权,因此,北京互联由刘惠女士控制,公司仅以参股股东的身份提名了监事。
刘惠女士曾经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18年3月,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2019年3月后,刘惠女士不再为公司关联方,其控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亦非公司关联方。公司仅向北京互联委派监事1名,公司不参与北京互联生产经营决策,不对北京互联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公司与北京互联不具有关联关系。
北京互联受公司控制期间,由公司委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等人员,董监高人员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但北京互联并未开展经营活动,不影响董监高在上市公司履职尽责。北京互联增资后、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委派的董事、经理变更为刘惠,除公司员工米娟在北京互联任监事,北京互联与公司员工不存在交叉任职的情况。
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对应金额、账龄,结合合同执行情况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准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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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为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仁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湖北华中电力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与以上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末合计应收账款余额为4,075.16万元,除北京仁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账龄为1-2年,其余客户应收款账龄均在1年以内。截至2024年5月31日,回款比例达到85.86%。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第五条,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公司自主产品销售业务按照时点法确认收入,具体确认方法详见问题1下回复1所述,公司自主服务及外购服务根据履约义务特征,分为在时段内确认收入和在时点确认收入,收入确认准确。
3、截止2024年一季度末,预付款项的交易对象及关联关系、交易时间、交易背景、预付金额、对应合同金额、货物交付情况及结算安排,结合业务开展实际、交易惯例说明预付款项较往年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款项是否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1,813.13万元,其中主要交易对象为重庆佳杰创盈科技有限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1,733.91万元,占期末预付账款余额95.6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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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重庆佳杰创盈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预付款项来源于公司2024年3月14日与供应商签订的1,733.91万元的《货物买卖合同》,主要采购商品为存储产品及其他相关软硬件,货物交付周期180天,公司已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该采购用于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存储设备销售合同。在部分数据库一体化服务需求中,公司需在交付前向供应商采购相应组件,由此产生较大的预付款项。
年审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为:
1、了解并评价相关收入确认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获取2023年度主要客户明细,检查相关的销售合同、签收单、发票、收款以及收入确认情况,结合收入确认原则复核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准确,选取函证样本对主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并对回函进行分析,通过企查查查询相关工商登记信息以识别其是否为海量数据公司的关联方;
3、获取2023年度主要供应商明细,检查相关的采购合同、签收单、发票、付款情况,并且选取函证样本对主要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并对回函进行分析,通过企查查查询相关工商登记信息以识别其是否为海量数据公司的关联方;
4、获取2023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明细,检查相关的销售合同、签收单、发票、收款以及收入确认情况,结合收入确认原则复核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准确,选取函证样本对前五大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并对回函进行分析,通过企查查查询相关工商登记信息以识别其是否为海量数据公司的关联方;
5、获取2024年第一季度末预付账款明细,获取主要的预付款项的相关采购合同并检查相关条款的约定,检查付款记录,针对主要预付款项的项目背景,获取海量数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并检查相关合同条款及收款记录,对主要预付单位通过企查查查询相关工商登记信息以识别其是否为海量数据公司的关联方。
(二)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核查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与2023年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2023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相关收入确认准确;2024年第一季度末的预付款项较往年增加较多是由于客户数据库一体化服务需求而在交付前向相关供应商采购相应组件,主要预付单位为非关联方,不存在相关款项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