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56 证券简称:九洲药业 公告编号:2024-058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裁梅义将先生计划自2024年1月24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沙裕杰先生计划自2024年1月24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梅义将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4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15%,增持金额1,205万元;沙裕杰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8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1%,增持金额302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2024年7月23日,公司收到梅义将先生和沙裕杰先生《关于完成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兼总裁梅义将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沙裕杰先生。
2、本次增持后,梅义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1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34%;沙裕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
3、上述增持主体过去6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兼总裁梅义将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沙裕杰先生计划自2024年1月24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拟增持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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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增持前持股比例以公司披露增持计划时的总股本899,485,928股计算得出;增持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披露本次公告时的总股本899,435,228股计算得出。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