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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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9月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2024年7月23日,公司完成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29,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回购最高价格49.32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1.20元/股,回购均价41.9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7,351,541.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8月2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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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23年10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1,786,639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2024年5月27日,公司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725,294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回购期间共计2,511,933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导致部分股份结构变动。
注2: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所持有的1,040,000股股票已于2024年5月8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129,955股,其中1,040,000股已于2024年5月8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剩余89,955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