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9 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2024-036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38号,金杯汽车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及《金杯汽车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许晓敏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闫静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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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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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和委托出席会议的股东82人,持股总额为384,378,29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3149%。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银伟、边乌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4-037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9日以送达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之后电话确认。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在金杯汽车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
(五)监事会主席闫静主持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监事候选人逐一进行选举,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详见公司当日临2024-038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刘雁冰先生、刘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特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4-038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并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辞职情况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杯汽车”)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闫静女士、监事李洁女士的辞职报告,闫静女士因退休、李洁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闫静女士、李洁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闫静女士、李洁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
闫静女士、李洁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闫静女士、李洁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经公司间接大股东沈阳汽车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刘雁冰先生、刘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补选监事的任期同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监事候选人刘雁冰先生、刘欢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雁冰,男,汉族,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至今历任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华晨汽车工程研究院党委书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建综合工作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沈阳汽车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华晨集团机关党委书记,兼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上海天赐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
刘欢,女,汉族,198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7年至今历任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主管、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负责人(主持工作)、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三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主管(主持工作)、沈阳汽车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等职务,现任沈阳汽车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审计部部长。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4-039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9日以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之后电话确认。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在金杯汽车7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
(五)许晓敏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与会董事同意该申请,并决定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公司当日临2024-040号、临2024-041号公告。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4-040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通过关于监事会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杯汽车”)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发出的《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闫静女士、监事李洁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闫静女士因退休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李洁女士因工作变动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闫静女士、李洁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闫静女士、李洁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就任后生效。在此期间,闫静女士、李洁女士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刘雁冰先生、刘欢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鉴于本次监事会审议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后认为: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合法合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该申请,并决定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临2024-041号公告。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09 证券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2024-041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38号,金杯汽车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2日
至2024年8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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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7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1、1.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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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下午一时至四时;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联系办法:
电话:(024)31669069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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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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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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