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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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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13日 10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3日

至2024年8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在2024年7月25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一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 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账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 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 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8月7日一2024年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异地股东可于2024年8月13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泰宸商务大厦B座23层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六、其他事项

(一)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办法

联系人:马佳

联系电话:024-83996040

传真:024-83996039

邮编:110006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3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变更后的股票证券简称:华电辽能

● 股票证券代码“600396”保持不变

● 证券简称变更日期:本次证券简称变更事项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证券简称由“金山股份”变更为“华电辽能”,证券代码“600396”保持不变。

二、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原因

为满足公司战略与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辨识度,加快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在辽宁地区事业的发展,2023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全称的议案》,公司名称由“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同年11月公司已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简称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公司证券简称“金山股份”变更为“华电辽能”,证券代码保持不变。本次证券简称变更结果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最终批复为准。

三、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不涉及主营业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本次证券简称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本次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事宜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后实施。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5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建设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

厂用电替代7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标的名称。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锡林郭勒盟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建设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厂用电替代7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

2. 投资标的金额。本项目由公司(占比51%)、锡林郭勒盟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占比25%)、西乌珠穆沁旗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比24%)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组建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本项目最终注册资本12,298.8万元,公司出资6272.39万元。

3.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有效电量减少的不利情况对本项目财务收益率影响较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优化发电组件选型和布置;在项目投产运营过程中,严格注意检修运行维护质量,提高设备可靠性和机组利用小时数。

本项目环评、水保、接入系统方案尚在报批中,为依法合规开展项目建设,公司将沟通有关部门尽快取得批复,在项目实施前取得开工建设所需支持性文件,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加强督导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和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出资建设本项目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公司能源结构,公司拟与锡林郭勒盟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建设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厂用电替代7万千瓦风电项目。本项目已经取得锡林郭勒盟能源局关于本项目的指标批复、核准批复。

1. 项目地址: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境内;

2. 项目规模:安装10台单机容量7.15MW风电机组(满发时一台限发5.65MW),总装机容量70MW,同时配套新建一座35kV降压变电站;

3. 项目总投资规模:本项目动态投资40,996万元,静态投资40,441万元;

4. 项目出资比例:本项目由公司(占比51%)、锡林郭勒盟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占比25%)、西乌珠穆沁旗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比24%)共同以货币方式出资,组建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该项目公司最终注册资本12,298.80万元,公司出资6272.39万元。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建设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厂用电替代7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本次出资建设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厂用电替代7万千瓦风电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出资6272.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出资额没有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其他主体基本情况

1. 名称:锡林郭勒盟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06月29日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华润大厦八楼

公司法定代表人:戴超宇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

实际控制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财政局(锡林郭勒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名称:西乌珠穆沁旗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03月17日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文化大厦10楼

公司法定代表人:姜遥

注册资本:贰亿元(人民币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实际控制人:西乌珠穆沁旗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锡林郭勒盟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及公司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战略,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电(锡林郭勒盟)新能源有限公司加快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和尽早投产有利于加快实现公司控股子公司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厂用电绿电替代,持续降低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发电机组能耗水平,增强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本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有效电量减少的不利情况对本项目财务收益率影响较大,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优化发电组件选型和布置;在项目投产运营过程中,严格注意检修运行维护质量,提高设备可靠性和机组利用小时数。

本项目环评、水保、接入系统方案尚在报批中,为依法合规开展项目建设,公司将沟通有关部门尽快取得批复,在项目实施前取得开工建设所需支持性文件,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加强督导建设条件落实情况和风险管控,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4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并表类REITs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项目实施背景

2022年5月25日,国务院推出《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明确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解决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山股份)长足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并表类REITs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华电金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阜新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彰武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及康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上四家公司简称标的企业)并表类REITs发行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金山股份并表类REITs发行方案

(一)方案要素

金山股份拟推动以全资子公司持有的风电、光伏项目发行并表类REITs,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3.15亿元,金山股份及金山股份全资子公司华电(辽宁)配售电有限公司合计认购20%的有限合伙份额实现并表管理,并由金山股份担任项目运营保障机构。金山股份并表类REITs发行方案的关键要素如下:

1.底层资产:初步确定为金山股份全资持有的4家标的企业持有的风电、光伏资产。

2.产品期限:不超过18年(每3年末或每5年末设置开放退出期,金山股份在每次开放退出期可行使优先收购权;产品存续满一年后设置特别行权期,如发生会计准则变更或金山股份拟进行资本运作事件时,金山股份可主动行使优先收购权)。

3.融资架构:有限合伙企业+资产支持票据信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金山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分别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

4.产品规模:不超过33.15亿元。

5.发行利率:以届时市场利率发行为准。

6.目标投资人:合格投资者。

7.还本付息安排:按年还本付息。

8.还本付息来源:标的项目净现金流、标的资产处置收入(如需)等。

(二)底层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本次发行底层资产包括4家标的企业持有的风电、光伏资产,总装机规模42.95万千瓦。

(三)主要交易流程

1.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金山股份及指定全资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其中金山股份为有限合伙人,金山股份指定全资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双方合计实缴有限合伙企业20%的合伙份额,具体以届时签订的合伙协议为准。

2.标的企业股权转让

金山股份将所持有的标的企业股权转让至有限合伙企业或下设SPV(如有)。

3.有限合伙企业对标的企业发放借款

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完成后,有限合伙企业向标的企业发放借款,具体借款利率通过发行时票面利率及税费计算。

三、本次发行的目的与意义

金山股份本次发行是积极响应国务院“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号召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金融实践;通过本次发行,金山股份可取得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山股份及标的企业的外部负债,解决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盘活存量资产,增强资产流动性,全面改善财务指标。

四、项目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因本次发行尚需金山股份股东大会通过及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批,且本次并表类REITs结构复杂,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工作仍存在较多不确定的因素,公司将积极推动本项目的申报发行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2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国喜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8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并表类REITs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关于出资建设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厂用电替代7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1号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董事长毕诗方先生因公出差,未能现场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过半数董事选举董事齐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2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8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白雪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张新德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二)同意《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金山股份”变更为“华电辽能”,详见公司临2024-043号《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并表类REITs项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按照目前发行方案以公司全资持有的四家新能源单位内蒙古华电金源新能源有限公司、阜新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彰武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及康平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上四家公司简称标的企业)发行权益型类REITs产品。

1. 同意在本次专项计划的发行过程中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电(辽宁)配售电有限公司(简称华电配售)作为普通合伙人/GP、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LP1及原始权益人作为有限合伙人LP2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简称合伙企业)。其中,华电配售认缴0.01%有限合伙份额(具体出资金额以华电配售认缴金额为准),本公司认缴19.99%有限合伙份额(具体出资金额以本公司认缴金额为准),原始权益人认缴80%有限合伙份额(具体出资金额以原始权益人认缴金额为准)。合伙企业或下设SPV(如有)向本公司购买标的企业股权。在本次专项计划设立时,由专项计划受让原始权益人持有的80%有限合伙份额,以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实现对合伙企业80%有限合伙份额的实缴出资。华电配售及本公司实现对合伙企业认缴份额的实缴。

2. 同意由合伙企业或下设SPV(如有)向标的企业提供企业借款。

3. 同意本公司为标的企业或SPV(如有)提供运营支持、履约支持,标的企业以其纳入本次专项计划的底层资产的运营收入为合伙企业或SPV(如有)向其提供的企业借款设置质押。

4. 同意本次专项计划赋予本公司优先收购权。

5. 同意本公司开立专项证券账户,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如有)。

上述交易安排完成后,本公司将通过合伙企业或SPV(如有)继续对标的企业保持并表经营。

6. 同意具体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专项计划注册发行及开展相关事项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需要,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及监管部门对本次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有权对本次专项计划具体方案进行必要修订、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架构、具体条款、发行规模、具体利率、期限、条件、底层资产范围和其他事宜,以及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本次专项计划注册发行工作。

(2)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谈判、修订、审批或签署应由公司签署或出具的与专项计划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协议》《优先收购权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运营保障协议》及根据监管部门或中介机构要求由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承诺函等。

(3)有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存续期间及清算期间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为止。

具体发行方案详见公司临2024-044号《关于发行并表类REITs项目的公告》。

(四)同意《关于出资建设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厂用电替代7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出资6272.39万元与锡林郭勒盟智汇新能源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建设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厂用电替代7万千瓦风电项目,详见公司临2024-045号《关于出资建设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厂用电替代7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五)同意《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风电场接入能力提升改造研究及示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华电金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组织萨如拉风电场开展接入能力提升改造研究及示范技术改造项目,项目静态总投资6821万元,2024年当年投资4900万元。

(六)同意《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增补田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七)同意《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于2024年8月13日上午10点30分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临2024-046号《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白雪飞,男,1979年5月生人,汉族,高级工程师,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先后担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规划建设部副主任,河北华电蔚州风电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规划发展部主任,河北华电沽源风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河北华电冀北新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白雪飞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