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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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

2024-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5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筹划重大事项,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储能公司、优质煤炭资源等资产控股权事项,鉴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永泰能源;证券代码:600157)自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重大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上述筹划的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36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告全体股东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受市场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出现非理性波动。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业绩持续增长、企业发展前景良好的基本面,现将公司情况向全体股东公告如下:

一、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基本面稳定且良好

近年来,公司通过规范运作、精细管理,生产经营保持稳定,业绩持续大幅增长。2021年~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由271.80亿元稳步提升至301.20亿元的同时,归母净利润由11.28亿元翻番至22.66亿元;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更是由8.28亿元提升至23.59亿元,增长184.90%。资产负债率从2018年末73.29%大幅下降至2023年末52.17%的合理水平,并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目前,公司各业务板块运营稳定、生产经营正常、业绩继续保持良好增长。2024年上半年,公司煤炭业务保持良好利润空间,电力业务经营效益持续提升。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0亿元~12.60亿元,同比增长14.54%~24.41%。预计2024年下半年公司业绩将高于2024年上半年和2023年同期水平,公司业绩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

公司高度重视重整(重组)还本付息工作,积极主动履行重整和重组方案中还本付息要求,自发生债务问题以来至2023年12月末,公司累计现金偿还本金185.34亿元、以股抵债偿还本金174.42亿元、支付利息119.44亿元,共计479.20亿元(其中:现金偿付本息304.78亿元);有息负债规模由709亿元大幅下降至411亿元、减少298亿元,较重整前大幅下降,公司财务状况进一步优化。

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充沛,2021年~2023年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分别为51.19亿元、64.43亿元、70.25亿元,2014年一季度经营性净现金流达11.15亿元、同比增长1.99%,预计全年仍将保持良好水平,可以充分保障公司还本付息,确保不会出现违约情况。同时,公司正在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加快公司信用和融资功能恢复,进一步增加公司现金流。

2024年度,公司全年煤炭产销量预计实现1,200万吨以上,成本费用降低5%以上;同时保持电力业务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全年发电量预计实现400亿千瓦时以上,确保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二、全面加快海则滩煤矿建设,确保经营业绩大幅增长

海则滩煤矿作为公司全面实现煤电一体化目标的重点项目,正在全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井田面积约200平方公里,煤种主要为优质化工用煤及动力煤,资源储量11.45亿吨,平均发热量6,500大卡以上,具有资源储量大、煤种煤质优、建矿条件好、预期效益高、开采寿命长、外运条件便利等诸多优势。截至2024年5月底,四条井筒均已掘砌到底并揭煤,一期工程较计划提前一个月结束;目前已开展二期工程施工。计划2024年底前四条井筒短路贯通并形成供电、通风、排水系统,2026年6月第一个工作面投产,预计当年产煤300万吨,2027年达产,预计产煤1,000万吨。

海则滩煤矿投产并充分释放产能后按2023年市场平均煤价初步测算,新增营业收入约90亿元、新增净利润约44亿元、新增经营性净现金流约51亿元、投资回报率达50%以上;按2023年存量业务收入和净利润计算,公司营业收入将达391.20亿元,净利润69.05亿元,经营性净现金流121.25亿元,实现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增长170%以上的中期发展目标。

2024年度,公司将在按时偿还到期债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上,继续以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以实现对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三、公司全力采取各项措施,全力做好股价维护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正在实施5亿元至10亿元的股票回购计划并用于注销。后续,公司将视市场情况,加大回购金额,促使公司股价回归至合理水平。同时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等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发展和投资价值高度认可,为进一步维护公司价值,稳定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于2024年6月21日完成了第六次股票增持,充分体现了对公司良好基本面和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

公司高度重视股价维护工作,将本着对全体股东、对公司认真负责的态度,全力采取各项措施,全力维护好公司股价,推动公司股价不断提升。在此,恳请全体股东坚定对公司的信心,与公司一同努力,同舟共济、共克难关,公司必将确保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持续向好,努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整体价值,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同时,诚挚地欢迎各位股东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联系人:杨孟杨,联系电话:0351-8366507。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34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9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7月2日、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29)、《关于增加回购股份金额及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0元/股,最低价为1.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68,582,085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继续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4-033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4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全体董事对于会议召开时间无异议,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稳定公司股价,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价合理回归,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为稳定公司股价,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价合理回归,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有关召开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29)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