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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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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逾期及担保逾期的公告

2024-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编号:临2024-09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逾期及担保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由于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及担保逾期的情形。自公司2024年7月10日披露《关于债务逾期及担保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5)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华菱汽车新增债务逾期本金合计人民币9,536.9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1.71%。公司对子公司华菱汽车逾期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新增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的合同累计数量:8例。

●新增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人民币9,536.99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481,000.00万元,其中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0.00万元,对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1,00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一、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本次新增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自公司2024年7月10日披露《关于债务逾期及担保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5)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的新增债务逾期本金合计人民币9,536.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对子公司华菱汽车逾期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累计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芜湖福马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的累计债务逾期本金合计人民币63,222.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及芜湖福马逾期债务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余额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债务逾期及担保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余额为21,052.86万元,公司对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余额为105,849.33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126,902.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55.79%。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的合同数量为32例,累计债务逾期及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63,222.99万元。

三、后期安排

截至目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已分别进入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并已启动债权申报、重整投资人招募。下一步,公司将在法院和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加紧推进清产核资、债权申报及审查、引入重整投资人等工作,并结合清产核资、投资人招募、相关方沟通情况,编制初步的重整方案,推进证监会和最高院层报程序,争取早日取得证监会无异议函和最高院批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具体情况请见上市公司后续公告内容。

同时,公司将全力保障预重整及重整期间的生产运营稳定,维护企业核心价值,保障全体债权人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编号:临2024-098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徽融”)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及诉讼事项金额:

上海徽融诉江西徽菱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徽菱”)合同纠纷案:江西徽菱、钟华明、刘大芹支付上海徽融租金人民币12,021,732.56元及违约金(以12,021,732.56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7日起,按年利率5.32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94,138.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上海徽融负担受理费208.00元,江西徽菱、钟华明、刘大芹共同负担受理费93,930.00元,保全费5,000.00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披露了上海徽融起诉江西徽菱等的合同纠纷情况。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上海徽融于近日收到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皖0504民初550号《民事判决书》,经法院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江西徽菱、钟华明、刘大芹应当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支付上海徽融租金合计人民币12,021,732.56元及违约金(以12,021,732.56元为基数,自2023年8月7日起,按年利率5.325%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驳回上海徽融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4,138.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上海徽融负担受理费208.00元,江西徽菱、钟华明、刘大芹共同负担受理费93,930.00元,保全费5,0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