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旗下部分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经与相关流动性服务商协商一致,自2024年7月26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银华中证A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9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银华中证1000增强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7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银华中证研发创新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8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