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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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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4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12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2日

至2024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8月11日下午18: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4年8月12日9:30-11:30,13:00-14:3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地址:潍坊市昌乐县朱刘街道工业园

联系人:冯国梁、李新刚

电话:0536-6710522

邮箱:fengguoliang@yuanlichem.com

lixingang@yuanlichem.com

邮政编码:262400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68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8,185,280元变更为208,087,60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208,185,280股变更为208,087,600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就上述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刘修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8月10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修华先生、王俊玉先生、刘玉江先生、冯国梁先生、刘嘉伟先生、张建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姜宏青女士、张强先生、祁庆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及符合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1、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维君先生、张新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选举通过,同意选举谢文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谢文帆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之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附件:简历

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修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昌乐县科苑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元利化工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重庆同利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俊玉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潍坊有机化工厂科员,山东海化天合有机化工有限公司科员、副处长、处长,潍坊五洲货运代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元利化工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玉江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潍坊凯盛食品有限公司综合会计,元利化工会计主管、财务部主任,元利化工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冯国梁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业务经理,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业务经理,元利化工国际贸易部主管,元利科技国际贸易部主管、证券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嘉伟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净雅集团员工,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国贸部业务经理,元利化工国际贸易部业务经理,元利科技国际贸易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销售总监。

张建梅女士,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元利化工化验室科员、质检部部长兼化验室主任,元利科技质检部经理兼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质检部经理兼技术中心副主任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宏青女士,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张强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理学博士学位。现任南京理工大学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南京清研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科技副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祁庆生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分子微生物学研究生学历、微生物学博士学位。现任山东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维君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元利化工MDBE事业部经理、苯精制事业部经理,元利科技总经理助理、苯精制事业部经理、增塑剂事业部经理,重庆元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新飞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黄河三角洲京博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员,山东元利技术研发部副经理。现任山东元利技术部经理。

四、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谢文帆先生,199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山东元利甲酯车间、新材料车间、增塑剂车间员工,生产运营部科员。现任潍坊元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工程设备部项目管理员。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97,680股

●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1.78125元/股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7,68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10月14日对外披露了《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3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数量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2021年12月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156名激励对象授予267.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0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6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共解除限售1,710,720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400股进行回购,并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720股进行回购,并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业绩指标及全部激励对象考核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54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共解除限售1,272,480股限制性股票。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解雇等原因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并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秦国栋、黄杨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68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0,129,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每10股转增6股;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08,206,4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206,173,98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回购价格的调整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派息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21.09-0.8)/(1+0.6)-0.5-0.4=11.78125元/股。

3、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1,150,792.50元,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因被回购对象已不在公司任职,公司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7,680股,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68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元利科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除尚待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外,元利科技已履行本次回购注销于现阶段应当履行的程序。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维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68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