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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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中,担保人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群英”)及其境外全资子公司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以下简称“德国群英”)之孙公司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Polska Sp. z o.o(以下简称“波兰群英”)、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Romania S.R.L(以下简称“罗马尼亚群英”)、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México S.A. de C.V(以下简称“墨西哥群英”)。被担保对象为均胜群英子公司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能源”)、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英饰件”)以及德国群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含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和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多家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3亿元,其中,均胜群英为宁波新能源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为群英饰件向银行融资等业务提供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墨西哥群英、波兰群英、罗马尼亚群英为德国群英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的担保。对宁波新能源及德国群英的担保均为原担保合同到期后续签,对宁波新能源的原担保合同为15,000万元,本次续签的担保合同金额为10,000万元;对德国群英的原担保合同金额为8,000万欧元,本次续签的担保合同金额为10,000万欧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为了增加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宁波新能源融资的灵活性,近日均胜群英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宁波新能源向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10,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为宁波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宁波新能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8,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1、为了增加均胜群英之全资子公司群英饰件融资的灵活性,近日均胜群英与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均胜群英为群英饰件向广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均胜群英为群英饰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均胜群英为群英饰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

2、为了增加均胜群英之全资子公司德国群英融资的灵活性,近日德国群英与UniCreit Bank AG, Landesbank Baden-Württemberg、Commerzbank aktiengesellschaft、Banque Internationale à Luxembourg SA、Kreissparkasse ■、Sparkasse pforzheim calw签订了限额为10,000万欧元的《银团授信合同》,墨西哥群英、波兰群英、罗马尼亚群英为德国群英在此授信合同项下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最高限额为10,000万欧元。

本次担保发生前,墨西哥群英、波兰群英、罗马尼亚群英为德国群英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1,561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80,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墨西哥群英、波兰群英、罗马尼亚群英为德国群英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6,951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049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宁波新能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5月04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006幢1楼;

3、法定代表人:刘玉达;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充电总成、配电总成、零部件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控股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股比例为55%,宁波均熙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7%,南京博格汽车技术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8%;

8、宁波新能源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0,850.8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6,293.6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557.18万元人民币;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2,479.50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883.4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984.8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3,884.1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9,759.3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124.8万元人民币;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7,966.41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563.0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78.59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宁波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群英饰件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4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006幢1楼;

3、法定代表人:张盛红;

4、注册资本:6,8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制造;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全资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股比例为100%;

8、群英饰件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536.21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694.8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841.37万元人民币;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740.21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46.5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548.47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4,185.5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0,278.6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3,906.92万元人民币;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974.73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77.1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5.56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群英饰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德国群英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1、成立日期:1979年8月22日;

2、注册地点:■ 16, 71277 Rutesheim;

3、法定代表人:Dr. Johannes Klein, Michael Plocher, Bin Xu;

4、注册资本:1,250,000.00欧元;

5、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制造;

6、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之全资子公司;

7、股权结构:均胜群英持股比例为100%;

8、德国群英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3,427.1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0,211.9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3,215.22万元人民币;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91,708.99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8,681.4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192.85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06,355.32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80,685.8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5,669.47万元人民币;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42,120.91万元人民币,利润总额为3,827.6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018.3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德国群英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均胜群英为宁波新能源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债务人:宁波均胜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10,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4年7月24日至2025年6月23日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均胜群英为群英饰件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债务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2、保证人: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4、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限额3,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2024年7月24日至2025年6月23日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所签订的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全部债权

7、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均胜群英为德国群英提供担保的合同

1、被担保方: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2、担保方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GmbH;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Polska Sp. z o.o.;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Romania S.R.L.; JOYSONQUIN Automotive Systems México S.A. de C.V.

3、金融机构:UniCreit Bank AG, Landesbank Baden-Württemberg、Commerzbank aktiengesellschaft、Banque Internationale à Luxembourg SA、Kreissparkasse ■、Sparkasse pforzheim calw

4、融资金额:不超过10,000万欧元

5、融资期限:至2027年7月8日(可申请延期)

6、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担保范围:贷款本金及利息

以上具体担保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提高经营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52,801.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0.7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4,214.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11%;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银团贷款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