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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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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彭勇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彭勇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任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彭勇泉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勇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彭勇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及发展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关于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彭耀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彭耀辉先生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彭耀辉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耀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彭耀辉先生简历如下: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子工程师。曾任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宁波复能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已于2010年11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05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05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5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通知,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下午14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峰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055号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056号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资格审查,对提名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无异议。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4-057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56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和期限: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及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368,678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0,298,507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9,999,993.8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76,509.4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531,223,484.37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7月20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8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协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3年8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1,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15,5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拟将“年产2200万件4兆瓦(MW)以上风电机组精密轴承滚子技改项目”、“年产1020万件新能源汽车轴承及零部件技改项目”及“年产870万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及570万件家用空调管路件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作延期调整,除上述变更外,募投项目的其他事项不存在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在十二个月内上述募集资金部分将暂时闲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差异为发行费用。

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截止2024年7月22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593.54万元(含发行费用877.65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人民币18,443.09万元(含利息并扣除手续费),募集资金均存储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减少银行短期借款,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如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4-055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行为,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对不超过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进行现金管理目的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资金全部来源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368,678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0,298,507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9,999,993.8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76,509.4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531,223,484.37元。上述款项已于2023年7月20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380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协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洲新春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分阶段、择机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行为,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2、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文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