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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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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4-026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9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同意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董责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3、累计赔偿限额:保额 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约定的费用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权限内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被保险人及其他相关个人主体;选择并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累计赔偿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所有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同意提名徐益民先生、陆阳俊先生、赵艳梅女士、吉治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以上非独立董事人选还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确定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同意提名范从来先生、李明辉先生、陈莹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以上独立董事人选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审核无异议后,还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确定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14: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4-029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徐益民先生简历

徐益民,男,1962年8月生,汉族,浙江建德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国营七七二厂十八分厂副厂长,国营七七二厂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长,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会计师,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务处处长、管委会主任助理,本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董事长兼总裁、党委书记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徐益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陆阳俊先生简历

陆阳俊,男,1971年10月生,汉族,江苏兴化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南化建设公司会计,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本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副总裁兼南京高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截至目前,陆阳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赵艳梅女士简历

赵艳梅,女,1975年4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曾任南京港建港指挥部(南京港港务工程公司)总经办秘书,南京龙潭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招商部副部长、招商发展部部长,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商局一阶职员、副局长、科技人才局副局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企业服务局副局长等职。现任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赵艳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吉治宇先生简历

吉治宇,男,1985年9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港龙潭散货作业区综合装卸队技术员、综合装卸队主管技术员、综合装卸队队长助理,南京港龙潭天辰码头有限公司生产操作部经理助理、工程技术部副经理、工程技术部经理、生产操作部经理,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机械设备主管,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港务分公司、江北集装箱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创新中心副主任、工程技术部副部长,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企业发展部部长、港口协会秘书长,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吉治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附件二:

范从来先生简历

范从来,男,1962年9月生,汉族,江苏南通人,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曾任南京大学经济系主任、商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学科处处长、经济学院院长、商学院常务副院长、校长助理。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2966.SZ)、全美在线(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范从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李明辉先生简历

李明辉,男,1974年2月生,汉族,江苏金坛人,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等职。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审计学会理事、江苏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15.SZ)、泉峰控股有限公司(02285.HK)独立董事。主要从事审计学与公司治理教学与研究。

截至目前,李明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陈莹女士简历

陈莹,女,1977年12月生,汉族,江苏泰州人,中共党员,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方向)博士。曾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等职。现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金融科技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证标委金融科技专委会委员,江苏省区块链标准委员会秘书长,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218.SH)、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13.SH)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陈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4-027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下午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9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保障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同意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董责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3、累计赔偿限额:保额 5,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按市场化原则确定,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保险合同约定的费用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所有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股东大会、董事会将按照相关程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权限内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被保险人及其他相关个人主体;选择并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累计赔偿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的议案。

同意提名吕晨先生和周峻女士为本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人选还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定。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确定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吕晨先生简历

吕晨,男,1970年1月生,汉族,江苏泰州人,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港口建设指挥部技术员,本公司助理工程师,南京新港工程设计所副所长,南京高科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经理,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监事,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吕晨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周峻女士简历

周峻,女,1969年7月生,汉族,江西南昌人,民建会员,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职员,南京华新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审计部主任科员,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

截至目前,周峻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24-028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近日,经职工民主选举,选举高峰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其他监事(高峰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高峰先生简历

高峰,男,1972年7月生,汉族,江苏宿迁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职员、经理助理、副经理,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审计部副经理、投资审计局副局长,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计局局长等职。现任本公司监事、工会主席。

截至目前,高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064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公告编号:临2024-029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12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2日

至2024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4年7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该类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4年8月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持上述证件至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学津路8号高科中心A座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电话:025-85800728

传 真:025-85800720 联 系 人:尹小虎 蒋奇辰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膳食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