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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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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24-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4-053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许珊怡女士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二、许珊怡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珊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如下:

注:如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外,公司尚未收到与本次司法冻结相关的正式法律文书材料、通知或其他信息,尚不清楚具体事由。

2、许珊怡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与许珊怡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保持沟通,督促其及时提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4-054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许庆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许庆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许庆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庆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监事会对许庆华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选举龚林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止。龚林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龚林华先生简历

龚林华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08年2月至2012年2月任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员;2012年3月至2017年5月任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7年6月2019至年11月任酒悦龙悦餐饮有限公司项目主管;2020年8月至2023年1月任江苏启安建设集团工程监督;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工程主管。

截至今日,龚林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龚林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