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4-068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元成规划设计”)

●本次担保金额: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元成规划设计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简称“上海银行”)借款4,989,000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的情况,且属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为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事项的进展。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

2024年7月23日,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元成规划设计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了《借款保证合同》(简称“合同”),对形成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为4,989,000元人民币,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作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借款人元成规划设计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二)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议案》,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对子公司担保预计授权事项时为止,公司对合并报表体系内的部分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孙公司)、部分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含合并体系内控股的孙公司)融资、授信、履约等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人民币,其中公司2024年度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对部分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而决定担保主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2024年7月,新增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722770306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祝昌人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29日

营业期限:2000年11月29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 2-6号1504室-1

经营范围:服务:城乡规划编制设计,旅游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市政公用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建设工程咨询(除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技术开发,信息软件集成及成果转让,软件开发,承接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5,730.52 万元,负债总额3,187.79万元,净资产2,542.7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07.75万元,净利润-436.56万元。

元成规划设计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担保的具体内容:

第1条 主债权

主债权为贷款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借款人/债务人杭州元成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订立的编号为17824990036(SB)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肆佰玖拾捌万玖仟元整。

第2条 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第3条 保证期间

3.1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第2条所述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3.2 若本合同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居满之日起3年。

3.3 因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时,保证期间相应提前。

第4条 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债权人在本合同第1条所指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及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第5条 保证方式

本保证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元成规划设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元成规划设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7月新增的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元成规划设计日常经营需要,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向控股或参股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担保额度调剂的情况。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989,000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47%;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