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ST天创 公告编号:2024-098 转债代码:113589 转债简称:天创转债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银沙大街31号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三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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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已剔除无表决权的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林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杨璐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财务总监吴玉妮女士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李丹虹、吴浩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4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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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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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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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2、议案1和议案2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丹虹、吴浩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ST天创 公告编号:2024-099
债券代码:113589 债券简称:天创转债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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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逾期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9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即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9月5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及2024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1%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281,500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61%,购买的最高价格为2.43元/股、最低价格为2.1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845,038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