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4-06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汤秀清先生于2021年9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1074号),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汤秀清先生立案。

2023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肖泳林先生于2023年9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3015号),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肖泳林先生立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调查事项尚未有结论性意见。

2、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由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44010537,发证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有效期三年,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2023年-2025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昊志机器人有限公司(暂定)”承接公司机器人事业部业务,负责机器人核心功能部件研发、生产、销售等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拟设立子公司事项尚在筹备中。

4、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平架支行申请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与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授信业务项下公司应承担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24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为保障显隆电机与湘阴农商银行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同意显隆电机拟委托岳阳市小微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就该融资业务提供连带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担保费率为0.5%/年,并由公司就岳阳小微融资担保公司向湘阴农商银行提供担保事项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含反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7,2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58%。

5、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交易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与科学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五份《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及相关设备抵押业务,融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5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3,000万元和人民币9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0日、2024年2月19日、2024年5月31日和2024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江东街6号、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田园西路41号和广州市黄埔区禾丰路68号的闲置房产对外出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8、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拟向10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26.2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91.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6.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