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指定旗下部分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
服务商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7月29日起,本公司指定下列流动性服务商为相关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
1、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2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9日
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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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嘉实理财通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暨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三部分十一(二)“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等约定,本系列基金基金合同无约定分红比例。(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5470元;嘉实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547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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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4年7月29日、7月30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