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24-042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3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32,47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794%;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7月31日。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办理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5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3年5月2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监事会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7月24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公司向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80.2955万股。
7、2023年9月1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公司实际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022,955股,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8、2023年10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预留权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授予事项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授予事项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0股,回购价格为3.93元/股,并同意因本次回购注销导致注册资本减少而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10、2023年11月14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公司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11、2023年12月2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公司完成了2名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万股。
12、2024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售期相关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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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7月4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7月25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于2024年7月24日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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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的,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照身故前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但其他解除限售条件仍然有效。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
1、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77人调整为163人。前述人员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50万股调整至预留部分,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不变,仍为1,002.828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52.8282万股调整为802.8282万股,预留部分由50万股调整为200万股。
2、公司在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实际向16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02.2955万股。
3、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万股。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2023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了2名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万股。
4、截至目前,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另有22名激励对象离职(获授73.5万股),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5名激励对象(获授15万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本次前述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公司将择期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注销事项。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7月31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3人;
3、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32,477股,占目前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7794%。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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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述数据仅包含本次全部或者部分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包含离职人员和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的人员,未包含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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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