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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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4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11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11月26日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2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4号)文件批复,公司本次发行面值总额为694,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2年6月29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694,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2,602,830.1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397,169.8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50Z0004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9,139.72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后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3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俊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5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新业务发展及海外战略布局的需要,公司子公司平湖海优威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海优威”)拟在澳大利亚投资建设光伏组件循环利用技术及应用中心项目(最终项目名称以实际备案名称为准),总投资额预计不超过650万美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并由平湖海优威拟在澳大利亚设立的项目主体CYCLESUN PTY LTD (名称以最终实际注册的名称为准)负责实施。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1、审批风险。该项目尚需履行境内外相关的审批、备案、许可等手续,如因境内外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运营风险。该项目涉及的建设周期、业务情况、投资收益等均为初步规划或预测数据,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实际实施、生产、收益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或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澳大利亚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国际政治形势复杂,境外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项目名称:澳大利亚光伏组件循环利用技术及应用中心项目

(一)项目实施主体:CYCLESUN PTY LTD(名称以最终实际注册的名称为准)

(三)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实施所需厂房及用地面积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四)项目投资金额及内容:预计投资总额不超过650万美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主要包括土地租赁或购置款、厂房装修费用、设备购置与安装费、研发与运营费用及开办费等。

(五)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六)预计建设周期:结合项目总体规划,预计项目启动后1-2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七)具体内容:公司聚焦组件的循环使用及再生利用技术,领先开发绿色拆解封装材料技术及应用,实现光伏组件的绿色制造与无害循环利用。该项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对于光伏组件使用较早并已逐步进入退役期的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专业的组件循环使用及再生利用的研发和应用企业,对于减少环境污染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创新技术和新业务领域的拓展延伸及海外产业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公司本次海外布局循环利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市场,是公司创新技术的市场化延展。公司在国际市场光伏组件循环利用技术领域的率先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以及整体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目前现金流稳定,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亦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四、本项目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该项目尚需履行境内外相关的审批、备案、许可等手续,如因境内外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运营风险。该项目涉及的建设周期、业务情况、投资收益等均为初步规划或预测数据,项目投入建设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实际实施情况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或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澳大利亚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国际政治形势复杂,境外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环境、政策导向、法律法规等相关事项,积极开拓业务,审慎经营。本次对外投资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2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控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控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控管理制度》(2024年7月修订)。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基于公司创新技术和新业务领域的拓展延伸及海外产业战略布局的需要,同意公司子公司平湖海优威应用有限公司在澳大利亚投资建设回收处理光伏组件项目(最终项目名称以实际备案名称为准),总投资额预计不超过650万美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