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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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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2024-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4-36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钢铁”)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湖南钢铁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钢集团”)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9,164,1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

2. 湖南钢铁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自本次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继续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总股本的0.5%,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湘钢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华菱钢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湖南钢铁集团和湘钢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认可,于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2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9,164,126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本次增持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湖南钢铁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拟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低于总股本的0.5%(即34,543,163股),且不超过总股本的1%(即69,086,324 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前提: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市场整体变化趋势和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6.相关承诺:湖南钢铁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

相关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时,湖南钢铁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湘钢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华菱钢铁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及《承诺函》。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华菱钢铁 证券简称:000932 公告编号:2024-37

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及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达到1%的

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股票代码:000932 公告编号:2024-35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222号主楼1106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曾顺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07人,代表股份3,445,363,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704%。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3,030,885,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71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02人,代表股份414,477,4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9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乾坤、袁威威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