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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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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2024-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7月26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91.72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已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7月17日为授予日,以3.85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67名激励对象授予591.7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4年7月17日

2、授予数量:591.72万股

3、授予人数:367名

4、授予价格:3.8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拟授予数量与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布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410号):截止2024年7月15日止,公司已经实际收到367名员工缴纳的股权激励出资款合计人民币22,781,220.00元。所有认缴款项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公司银行账户,因本次授予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2024年7月17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91.72万股。经测算,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合计为1,982.26万元,2024年-2028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注:如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成本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2024年7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参与本持股计划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认购的员工为91人,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为545,414元,认缴股数为92,6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

2024年7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4064526)所持有的92,6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7月26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一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667095),过户价格为5.89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9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3%。

根据《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公司业绩目标考核结果进行处置。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