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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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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 2024-011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中审众环为公司服务年限已超过8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祥龙电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9次。3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7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义喜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洪通燃气、海峡创新、安硕信息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多年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安硕信息、钱江摩托、绿地控股、力合科技、洪通燃气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34.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00万元,总计44.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中审众环已为公司提供27年审计服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众环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中审众环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中审众环为公司服务年限已超过8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众环进行了充分沟通,中审众环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有关规定,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选聘的招标原则及招标文件,确定了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了选聘过程,讨论确认了评标结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查,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24-012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余斌先生的辞职报告,余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余斌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余斌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拟提名谢文莎女士为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谢文莎女士简历见附件。

余斌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敬业,公司对余斌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9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谢文莎女士: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2年4月出生。曾任职于湖北国盛实业有限公司、大兴汽车公司、东南三菱汽车公司,现任武汉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规审计部主管。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24-013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龙电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4日以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祥龙电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4日以微信、电话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关于更换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24-015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0日 15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0日

至2024年8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并于会议召开前持原件到现场进行正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