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3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涉及仲裁情况

2023年10月8日,就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乌审旗国资)诉公司参股子公司蒙大矿业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令蒙大矿业向乌审旗国资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差额222,252.38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168,219元,由蒙大矿业负担11,154,419元,由乌审旗国资负担13,800元。

2023年11月,鄂尔多斯中级人民法院分三次累计执行划转蒙大矿业探矿权转让价款、诉讼费22.40亿元。

基于2009年12月公司与上海证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煤能源)签订的《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约定,基准日(2009年6月30日)之后实际发生的,应当由蒙大矿业承担的矿权价款由原股东方承担。2023年11月,公司收到蒙大矿业发来的《关于尽快支付探矿权低价转让差价款的函》要求公司依据2009年签署的《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承担探矿权低价转让差价款补缴责任,并与蒙大矿业及其股东方进行沟通协商。2023年12月,中煤能源来函告知将按照《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024年1月,基于财务谨慎性原则,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就上述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共计人民币96,400万元。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024年2月,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邮寄的DC20240377号增资扩股协议案仲裁通知书((2024)中国贸仲京字第016053号)。根据仲裁通知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公司增资扩股协议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此案。

2024年6月,中煤能源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公司名下价值99,000万元的财产,并冻结公司持有的北京远兴乾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公司持有的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4%股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裁决。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九届十次董事会和九届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离职,13名激励对象退居二线,1名激励对象退休,4名激励对象因职务变更退出中层管理岗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需调减授予数量,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40.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意见。2024年2月2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截至2024年3月21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法定代表人:宋为兔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9名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为宋为兔、孙朝晖、戴继锋、纪玉虎、张世潮、董敏、李要合,通过视频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刘宝龙、李永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为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2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九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推举监事邢占飞先生主持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邢占飞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