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22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达启富”)、股东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富智汇”)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致、股东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盈智汇”)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和转融通出借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华达启富股份数量为20,000,5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5.0000%;达盈智汇股份数量为20,000,5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5.0000%;华富智汇股份数量为20,000,5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降至5.00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近日收到华达启富、达盈智汇、华富智汇分别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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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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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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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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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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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华达启富、股东华富智汇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所致;股东达盈智汇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和转融通出借股份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凌志软件
股票代码:68858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樱路98号2幢二层218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5%以上的合伙人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5月1日披露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华富智汇拟在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5,50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375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凌志软件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30日,华富智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962,380股,占公司总股本0.2406%。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富智汇持有公司20,000,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具体情况如下: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提及的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周颖
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周颖
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凌志软件
股票代码:68858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碧路1990号1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5%以上的合伙人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5月1日披露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华达启富拟在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5,50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375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凌志软件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0日,华达启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126,089股,占公司总股本0.5315%。本次权益变动后,华达启富持有公司20,000,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具体情况如下: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提及的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梁启华
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梁启华
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凌志软件
股票代码:68858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碧路1990号1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5%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出资比例为5%以上的合伙人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融通出借和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5月1日披露了《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达盈智汇拟在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000,0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75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经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开展转融通出借业务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凌志软件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12日,达盈智汇通过转融通出借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650%。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0日,达盈智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060,826股,占公司总股本0.2652%。本次权益变动后,达盈智汇持有公司20,000,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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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提及的其他相关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吴艳芳
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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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委派代表:吴艳芳
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