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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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3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7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42,685股,占公司总股本123,262,117股的比例为0.03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5.33元/股,最低价为93.6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25,917.2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16 证券简称:心脉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新公路3399弄25号楼9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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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Jonathan Chen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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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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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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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大会审议议案: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元、李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