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094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由人民币1.67元/股调整为人民币1.66元/股。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6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和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二、本次调整2024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受让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回购账户除外)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属于差异化权益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派送现金红利为0.010元,每股现金红利具体计算方式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上述权益分派将于2024年8月5日实施完毕。
因此,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调整后的受让价格=1.67元/股-0.010元/股≈1.66元/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096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吴明武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山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提议下修“山鹰转债”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调整前“山鹰转债”的转股价格(2.31元/股),则“山鹰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陈银景先生、许云先生因持有“山鹰转债”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山鹰转债”及“鹰19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鹰19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提议下修“鹰19转债”转股价格。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调整前 “鹰19转债”的转股价格(2.31元/股),则 “鹰19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山鹰转债”及“鹰19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5)。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将于2024年8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由1.67元/股调整为1.66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非独立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关联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8月15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山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鹰19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67 证券简称:山鹰国际 公告编号:2024-097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1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山鹰国际办公大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
至2024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于2024年7月3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4-096)。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持有本次发行的“山鹰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议案1。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持有本次发行的“鹰19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议案2。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 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 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 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 函或传真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持有法定代表人资 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 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 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 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
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8月14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00-4:00。
登记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勤俭路山鹰国际办公大楼。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大林、黄烨
联系电话:021-62376587 传真:021-62376799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093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本数)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69元/股(含本数)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4年8月5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71)。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向全体股东(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回购账户除外)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11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日,除权(息)日为2024年8月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9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2024年8月5日生效。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计算的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193,232,437×0.011)÷4,470,574,443≈0.010元/股
因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故公司流通股份不会发生变化,公司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70-0.010)+0]÷(1+0)≈1.69元/股。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07,100,591股至414,201,18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63%至9.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4-095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山鹰转债”
及“鹰19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7月30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的情形,触及“山鹰转债”及“鹰19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山鹰转债”及“鹰19转债”转股价格。
● 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可转换债券基本概况
(一)“山鹰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号)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公开发行23,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3.00亿元,期限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3.0%。
公司23亿元可转债于2018年1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山鹰转债”,债券代码“110047”。
根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此次发行的“山鹰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2019年5月27日至2024年11月2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34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山鹰转债”转股价格自于2021年7月5日起由原来的3.34元/股调整为3.3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山鹰转债”转股价格自于2022年6月2日起由原来的3.30元/股调整为3.19元/股;因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将“山鹰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2日起由3.19元/股调整为2.40元/股;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山鹰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日起由2.40元/股调整为2.37元/股;因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将“山鹰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0日起由2.37元/股调整为2.32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山鹰转债”转股价格将自2024年8月5日起由原来的2.32元/股调整为2.31元/股。
(二)“鹰19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5号文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公开发行18,6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鹰19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60亿元,期限6年。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0.9%、第四年1.5%、第五年2.0%、第六年2.5%。
公司18.6亿元可转债于2020年1月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鹰19转债”,债券代码“110063”。
根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此次发行的“鹰19转债”转股起止日期为2020年6月19日至2025年12月1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3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于2021年7月5日起由原来的3.30元/股调整为3.26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日起由原来的3.26元/股调整为3.15元/股;因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将“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2日起由3.15元/股调整为2.40元/股;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日起由2.40元/股调整为2.37元/股; 因公司股价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公司将“鹰19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0日起由2.37元/股调整为2.32元/股;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鹰19转债”转股价格将自2024年8月5日起由原来的2.32元/股调整为2.3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29日、2022年5月27日、2022年11月1日、2023年5月31日、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权益分派引起的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关于向下修正“山鹰转债”及“鹰19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关于向下修正“山鹰转债”及“鹰19转债”转股价格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6、临2022-063、临2022-147、临2023-042、临2024-084、2024-092)。
二、关于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公司“山鹰转债”及“鹰19转债”当前转股价格相同,且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内容一致,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山鹰转债”及“鹰19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0%,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山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鹰19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山鹰转债”及“鹰19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指标高于调整前“山鹰转债”及“鹰19转债”的转股价格(2.31元/股),则“山鹰转债”及“鹰19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