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通发展
股票代码:603162.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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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变动性质:因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愿参照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占海通发展总股本5.238673%(以公司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412,760,150股计算),并参照大股东身份适用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系海通发展实施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东减持计划导致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以上因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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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4-09-24
(4)注册资本:25,5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要经营场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x00103(集群注册)
(6)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315566180U
(8)经营期限:2014-09-24 至 2027-09-23
(9)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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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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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潭雄鹰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20-12-10
(4)注册资本:7,8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要经营场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4434(集群注册)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5778K9C
(8)经营期限:2020-12-10 至 2025-12-09
(9)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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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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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潭麒麟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3)成立日期:2000-05-19
(4)注册资本:863,598.73万元人民币
(5)主要经营场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59898D
(8)经营期限:2000-05-19 至 长期
(9)股东情况(截止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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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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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兴业证券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参照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占海通发展总股本5.238673%,并参照大股东身份适用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使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施减持计划导致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下降,以上因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由21,623,155股增加至45,767,558股,持股比例由5.238673%下降至4.99998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平潭雄鹰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海通发展股份不超过6,821,97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75%,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海通发展股份不超过18,191,9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即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013,9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5%;兴业证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85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平潭雄鹰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兴业证券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平潭麒麟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性。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平潭雄鹰持有海通发展15,555,555股,占海通发展总股本3.768667%;平潭麒麟持有海通发展5,040,000股,占海通发展总股本1.221048%;兴业证券持有海通发展1,027,600股,占海通发展总股本0.248958%。平潭雄鹰、平潭麒麟及兴业证券未签署过一致行动协议,在海通发展历次股东大会上也从未相互委托表决。鉴于上述股东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经协商三方股东自愿参照执行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占海通发展总股本5.238673%,并参照大股东身份适用相关规定。(以公司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412,760,150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平潭雄鹰持有海通发展32,477,087股,占海通发展总股本3.548039%;平潭麒麟持有海通发展11,039,616股,占海通发展总股本1.206050%;兴业证券持有海通发展2,250,855股,占海通发展总股本0.245900%。
综上,三者合计持股占海通发展总股本4.999989%,低于总股本5%,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因此后续不再参照大股东身份适用相关规定。(以公司2024年7月30日总股本915,353,148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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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10,885,022股。该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25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2023年9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9.3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3、2023年10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实际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结果公告》。
4、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即以总股本614,788,022股扣除回购股份603,300 股后的股份数量614,184,7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09,596,688股。该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6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5、2024年7月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1.50万股(其中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股票195.854万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575.64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6、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平潭雄鹰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海通发展股份不超过6,821,97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75%,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海通发展股份不超过18,191,9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即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013,9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5%;兴业证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85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截至2024年7月30日,仅平潭雄鹰减持股份,平潭麒麟、兴业证券未减持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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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前,以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412,760,150股计算;本次变动后,以2024年7月30日总股本915,353,148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四、前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简要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披露的减持股份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相关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盖章) :福建省兴潭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李童童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杨华辉
签署日期:2024年7月30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1、上列备查文件的复印件可在上市公司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2、上市公司备查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42层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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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盖章):福建省兴潭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 月 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李童童
2024年7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杨华辉
2024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62 证券简称:海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71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雄鹰”)、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麒麟”)、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自愿参照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占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通发展”)总股本5.238673%(以公司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412,760,150股计算),并参照大股东身份适用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系海通发展实施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东减持计划导致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以上因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平潭雄鹰持有海通发展32,477,087股,占海通发展总股本3.548039%;平潭麒麟持有海通发展11,039,616股,占海通发展总股本1.206050%;兴业证券持有海通发展2,250,855股,占海通发展总股本0.24590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平潭雄鹰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海通发展股份不超过6,821,97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75%,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海通发展股份不超过18,191,9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即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013,9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5%;兴业证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85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
2024年7月30日,公司收到平潭雄鹰、平潭麒麟及兴业证券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使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施减持计划导致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下降,以上因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由21,623,155股增加至45,767,558股,持股比例由5.238673%下降至4.999989%,低于总股本5%,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因此后续不再参照大股东身份适用相关规定(以公司2024年7月30日总股本915,353,148股计算)。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平潭雄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4-09-24
(4)注册资本:25,5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要经营场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x00103(集群注册)
(6)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315566180U
(8)经营期限:2014-09-24 至 2027-09-23
(9)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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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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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平潭麒麟一号航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20-12-10
(4)注册资本:7,8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要经营场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4434(集群注册)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5778K9C
(8)经营期限:2020-12-10 至 2025-12-09
(9)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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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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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1、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3)成立日期:2000-05-19
(4)注册资本:863,598.73万元人民币
(5)主要经营场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59898D
(8)经营期限:2000-05-19 至 长期
(9)股东情况(截止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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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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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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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4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610,885,022股。该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25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2023年9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9.3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3、2023年10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实际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0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结果公告》。
4、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即以总股本614,788,022股扣除回购股份603,300 股后的股份数量614,184,7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909,596,688股。该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6日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5、2024年7月3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首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1.50万股(其中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股票195.854万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575.64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6、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平潭雄鹰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海通发展股份不超过6,821,97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0.75%,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海通发展股份不超过18,191,93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即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013,9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5%;兴业证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85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截至2024年7月30日,仅平潭雄鹰减持股份,平潭麒麟、兴业证券未减持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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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前,以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412,760,150股计算;本次变动后,以2024年7月30日总股本915,353,148计算。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根据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本次权益变动平潭雄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95,800股后,平潭雄鹰、兴业证券及平潭麒麟将继续实施减持计划。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股东减持计划导致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以上因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会密切关注平潭雄鹰、兴业证券及平潭麒麟减持公司股票的进展情况,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