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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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中证香港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4-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2、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注:1、上述份额总数为扣除认购费用并包含利息结转份额后的总份额数;

2、本基金发起式资金提供方仅为基金管理人。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mfchina.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

关于招商瑞和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

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招商瑞和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招商瑞和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招商瑞和1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瑞和1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代码:

招商瑞和1年持有期混合A :011397

招商瑞和1年持有期混合C :01139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持有满一年,在一年锁定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锁定持有期指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年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相应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3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之“(七)临时报告”的约定:“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2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23、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三十、四十、四十五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

截至2024年7月29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若截至2024年8月26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自2024年8月27日起,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可以登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