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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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63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濮阳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高能”),

安徽中鑫宏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鑫宏伟”),

泗洪高能时代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洪资源”),

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靖远高能”),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濮阳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4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中鑫宏伟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泗洪资源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靖远高能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其中新增授信担保额度7,000万元,续授信担保额度5,000万元。

截至2024年7月30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濮阳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34,060.47万元,为中鑫宏伟提供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为泗洪资源提供担保余额为0,为靖远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76,64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51,78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4.6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40,64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3.40%。截至2024年4月30日,泗洪资源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濮阳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1,2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44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该笔业务保证期间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鑫宏伟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8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800万元,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中鑫宏伟法定代表人李守宏先生为上述贷款同步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鑫宏伟其他股东未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高能时代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泗洪资源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州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至2027年7月20日,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约定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还款日起三年。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泗洪资源股东未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四)公司全资子公司靖远高能、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共同承租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公司拟为上述售后回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7,0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靖远高能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000万元,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188,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4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788,000万元),其中:资产负债率低于70%情形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148,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98,000万元);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情形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40,000万元(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公司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5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49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濮阳高能、中鑫宏伟、泗洪资源、靖远高能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对其新增担保预计范围内,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濮阳高能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MA3XG2MF8B

法定代表人:于庆莲

注册资本:21,68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河南省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胡村乡天阴村垃圾填埋场北侧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6日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处理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清运服务。

濮阳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二)公司名称:安徽中鑫宏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MA2UTYQ12X

法定代表人:李守宏

注册资本:6,735.302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清水路和新四路交叉口

成立时间:2020年5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中鑫宏伟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安徽鑫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49%的股权。中鑫宏伟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公司名称:泗洪高能时代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24MA254GWQ71

法定代表人:石翠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宿迁市泗洪县归仁镇工业园区太仓西路

成立时间:2021年1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固体废物治理;砖瓦制造;砖瓦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泗洪资源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高能时代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四)公司名称:靖远高能环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42177886570XE

法定代表人:谭承锋

注册资本:11,5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镇南山尾村

成立时间:2005年1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贵金属冶炼(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农副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黑色金属铸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靖远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濮阳高能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该笔业务保证期间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44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中鑫宏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在保证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中鑫宏伟法定代表人李守宏先生为上述贷款同步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泗洪资源向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州支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约定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还款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行使代位权所发生的费用、行使撤销权所发生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股东是否担保:否。

(四)靖远高能、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承租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担保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无论该债权是否基于融资租赁关系产生),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按照主合同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特别租金、租赁风险金、留购价款、迟延违约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提前还款违约金、占用费、使用费、资金使用费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的履行;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担保费、保全费、保险费、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鉴定、处置等费用及第三方收取的依法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五)靖远高能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截至2024年7月30日,上述担保事项所涉综合授信、贷款、融资租赁及相关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4年4月30日,濮阳高能、中鑫宏伟、泗洪资源、靖远高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8.26%、56.91%、75.66%、69.80%,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中鑫宏伟资产负债率下降到70%以下,其他公司资产负债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或售后回租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中鑫宏伟其他股东、泗洪资源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中鑫宏伟其他股东为有限合伙企业、泗洪资源股东为非上市公司,担保能力均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中鑫宏伟、泗洪资源本次申请贷款均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鑫宏伟本次申请贷款,其法定代表人李守宏先生为本次贷款同步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4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15,926,770票,反对7,615,238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7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869,781.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3.5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864,235.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2.93%;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51,78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4.6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40,64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3.40%;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