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4-037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 8月5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公告》及《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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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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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2024-038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19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24年8月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5日(星期一)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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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刊载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2、上述第1项议案需逐项表决,第2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00一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联系人:王建亮、刘蓉、郝媛媛
联系电话:010-84098738,027-87362507
电子邮箱:ir@juran.com.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居然大厦21层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居然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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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