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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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ST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07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股份”或“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步高,股票代码:002251)将于2024年8 月1 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一天,并将于2024年8月2日开市起复牌。

步步高股份因执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重整计划》,步步高股份以现有总股本840,218,653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2.00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848,481,036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本次转增后,步步高总股本将由840,218,653股增加至2,688,699,689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8月1日,转增股份上市日为 2024年8月2日。

为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步高,股票代码:002251)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的股权登记日当天即2024年8月1日停牌一个交易日,并将于2024年8月2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股票简称:*ST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078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26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湘潭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步高股份”)的重整申请。2023年11月8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03破16-1号《决定书》,湘潭中院指定步步高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及《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及准许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进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一)投资人缴纳投资款

2024年6月30日,湘潭中院裁定批准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截至2024年7月31日,重整投资人缴纳重整投资款合计 23.65亿元,其中,4家产业投资人已全部缴纳重整投资款,共计9.02亿元,产业投资人将尽快与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全面提升步步高股份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13家财务投资人已缴纳重整投资款共计14.63亿元,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有序开展相关执行工作。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湘潭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步步高股份将以现有总股本840,218,653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22.00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共计转增约1,848,481,036股股票(最终转增的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转增后,步步高股份总股本将由840,218,653股增加至2,688,699,689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8月2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2024年8月2日。根据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预计2024年8月2日公司股票开盘价不会进行除权处理。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的专项意见》。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现就公司存在的有关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1、法院已裁定终止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程序,步步高股份及其十四家子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步步高股份或相关子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步步高股份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步步高股份及相关子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工作,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2、2024年4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