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
◎记者 李苑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7月3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财政部考虑将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统筹考虑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税收征管能力等因素,分品目、分步骤稳妥实施,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
加大政策实施力度
今年以来,财政部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靠前发力抓好落实,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了有力支撑。
财政部综合司司长林泽昌列举了一组数据加以佐证。比如,上半年全国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万亿元;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下达8.99万亿元,占年初预算的88.1%;今年还安排了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两重”项目,截至7月24日已发行4180亿元。
“随着包括财政政策在内各项宏观政策的落实见效,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不断激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林泽昌说,下一步,财政部将加大政策实施力度,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具体来看:
一是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根据需要和项目准备情况,及时发行并使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积极支持“两重”实施。指导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加快增发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使用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二是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目前已经印发通知,将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推动“两新”工作。
三是持续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落实好就业、教育、养老、医疗等领域的财税政策,加强财政资金保障,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
四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不收“过头税费”。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各级政府责任,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拓展地方收入来源
自1994年进行分税制改革,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财税体制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现行地方税体系。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现行地方税制度体系不够完善、结构不尽合理、税权配置不够健全等问题日益突出。
在拓展地方税源方面,王东伟介绍,在现行规模较大的几个税种中,消费税全部归属中央,主要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下一步,财政部考虑将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统筹考虑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税收征管能力等因素,分品目、分步骤稳妥实施,拓展地方收入来源。
“今后,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基础上,探索研究在地方税税制要素确定,以及具体实施上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王东伟说。
此外,非税收入主要归属地方,是地方财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将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建立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近6.6万亿元,同比增长0.9%。
对于增长幅度变小的原因,财政部预算司司长王建凡解释称:一是去年中小微企业缓税,抬高了基数;二是部分能源矿产类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实现是有影响的;三是去年年中出台的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今年有翘尾减收影响。
“总的来看,地方财政运行平稳。”王建凡表示,上半年中央下达转移支付8.99万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万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万亿元,从财力端和支出端来看,财力是能覆盖支出的。
王建凡介绍,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预算制度。在转移支付方面,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