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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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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099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15:00

2、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1,646,121,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497%)。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72)人,代表股份(248,596,6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6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89,204,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0%;反对4,3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8%;弃权1,178,7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083,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21%;反对4,3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37%;弃权1,178,7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郭伟平、冯成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本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4-100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资涉及债权清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减资背景及债权清偿相关事宜

根据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中,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条件为“以2019一2021年三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未达公司业绩条件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和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十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未达到《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截至2024年7月5日,债权申报登记期满,已有部分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

二、清偿安排

(一)清偿工作总体安排

公司以截至2024年7月5日前申报债权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名单为基础,对已申报债权的相关登记材料核对、梳理,进行初次确权。初次确权完成后,公司通过有效联系方式进行二次确权;二次确权完毕后,公司将陆续发送清偿协议给各位转债持有人,经其确认无误后,签署返还公司;公司根据签署并生效的清偿协议进行还款。公司将在办理减资相关手续前优先处理债权清偿相关事宜。

(二)目前进展情况

为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当前正在对申报提前清偿的投资者进行二次确权收尾工作。由于仍有部分投资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清偿要求,基于对所有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公司已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电话等方式积极联系,敦促材料不合格的申报清偿投资人补充所需材料。公司预计二次确权工作将于8月2日完成,并计划于8月9日前向提供合格申报材料的投资者发出清偿协议。公司预计清偿协议将于8月26日收集完毕,并计划于协议收集完毕后的两个半月内完成资金偿还。具体还款进度因清偿协议收回完整度、资金筹措等存在不确定性。

三、相关说明及提示

面对目前投资者清偿债务的要求,公司一直秉持积极应对的态度。公司目前正常经营,公司也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筹集资金,尽力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1、公司已安排专门的工作小组进行债权人申报登记工作,确保申报债权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同步按清偿方案以书面、邮件等有效形式与债权人进行确权登记、清偿协议签订,同步启动清偿工作。

特别提示:

美锦转债清偿小组对所有已登记的申报投资人进行了邮件回复(即回复确认申报材料是否审核通过,或是否仍需进一步补充提供文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存在部分投资人申报清偿但尚未提供完整债权证明文件的情形,为此,公司现以公告形式提示所有已进行债权申报的美锦转债投资人,敬请密切关注申报邮箱的收件信息,(1)申请提前清偿的债券持有人应当按照公司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材料;(2)请已申报但尚未收到邮件回复的投资人(如有)于2024年8月2日前与我公司电话或邮件联系(联系电话:0351-4236095;邮箱:mjenergy@mjenergy.cn)。

2、截至目前,大量投资者拨打公司电话,咨询相关清偿事宜,导致电话时常处于占线状态,公司未能及时接听所有投资者来电,公司对此深表歉意。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的交流沟通工作,不存在回避投资者诉求的情形。

3、公司将综合考虑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研究通过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等措施促进可转债转股的可能性。

四、风险提示

1、具体清偿日前,可转债处于持续可交易的状态,可转债持有人及持有的债权情况处于动态变化中,确权难度较大,所需时间可能长于预期。

2、公司的资金筹措尚需履行相关手续,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同时维护债权人相应权利,敬请各位投资者耐心等待,公司将继续就清偿事宜积极推进,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