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4-064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本月度向公司归还占用资金270,720.00元,截至2024年7月末占用资金余额513,111,780.00元(不含利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3,14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9.8.2条等相关规定,前述资金占用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自2020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二、还款进展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据此,公司就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还款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7月,股东周举东的一致行动人阿克苏众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得2023年度的分红款270,720.00元抵扣上市公司占款,截至2024年7月末,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111,780.00元(不含利息)详情请见如下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详情表:
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还款进展详情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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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上市公司作出还款承诺及履行情况
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分别于2020年5月28日、2020年12月30日两次向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承诺函》,承诺在2021年3月31日前,偿还占用上市公司的款项52,140万元,并偿还按照1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4.35%)计算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的还款承诺尚未得到全面履行。
公司与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就占用资金偿还相关诉争事项达成调解,并收到《民事调解书》,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2022年1月20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2022-0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向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和利息。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1. 为防范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能履约还款的风险,公司对关联方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资产进行了梳理,并已就部分资产办理质押。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全力推进资金占用事项解决的相关工作。
2. 公司已申请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并通过法院冻结原控股股东周举东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冻结股数114,754,500股,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95.32%,占公司总股本的27.17%。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对原控股股东股份的冻结债权晚于其他债权人对原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债权,其中99,383,000股已于2024年3月21日被优先债权人申请法院进行司法拍卖,并于2024年4月23日完成过户,拍卖资金全部用于偿还优先债权人。
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经审议,公司已对上述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所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五、其他说明
1.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上述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事项履行上市公司义务,并持续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充分重视。
2.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的后续推进及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主要进展,公司均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