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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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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2024-039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

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3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本公司暂无优先股股东):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采用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对公司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包括同意、反对、弃权、因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规定

而被按照弃权处理),视同对本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相应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王常青董事长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4人,出席14人(现场出席5人,通讯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现场出席3人,通讯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境内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共同参与计票和监票。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不含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适用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分别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外,上述议案亦获得出席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竹莎律师和王文雅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1066 证券简称:中信建投 公告编号:临2024-040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统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4年7月31日起生效。

此外,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亦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即2024年7月31日起生效。

上述制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官网披露。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