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灵深瞳”)及全资子公司瞳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瞳门科技”)、格灵深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灵科技”)拟向北京中关村东升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10号楼地上8、9、10层作为办公场所。
●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瞳门科技、格灵科技拟向北京中关村东升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10号楼地上8、9、10层作为办公场所,租期为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租金总额约为5,888.54万元(含税,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中关村东升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庆
注册资本:456,204.545453万人民币
成本日期:2012年9月2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亦不存在关系。
三、租赁标的情况和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租赁标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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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赁标的产权清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资产存在向银行抵押的情况,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合同的其他主要条款
甲方(出租方)均为北京中关村东升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租方)1: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2:瞳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3:格灵深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房屋用途
标的一、二、三的用途均为办公,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更改房屋的用途。
2、租赁期限
标的一、二、三的租赁期限均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
3、租金及付款方式
标的一、二、三均为第一阶段自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第二阶段自2026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均以租赁的建筑面积为标准计算,房屋租金单价在两个阶段有所不同,两阶段租金总额合计约为5,888.54万元(含税,不含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乙方同意租金以每一个月为一期支付,乙方须于签订合同时向甲方交纳首期款,以后租金于各期开始日(每月首日)之前的5日前缴纳。付款方式可以为支票、现金及银行转账等。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办公场地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研发和办公所需,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春梅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事项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中关村科学城·东升科技园10号楼10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6日
至2024年8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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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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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北街6号院中关村科学城·东升科技园10号楼8层。
(三)登记时间:2024年8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登记资料应当于2024年8月14日18点前送达。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晨希
联系邮箱:ir@deepglint.com
联系电话:010-62950512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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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4年8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纪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拟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平,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孟甜甜,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何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上述相关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和评价,认为其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满足了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审阅了其资质、技术方案、信息安全管理等内容,认为其可以满足公司审计业务要求,故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4-018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
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结项募投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已达成预期目标,公司拟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5,833.80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2.35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已达成预期目标,公司拟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071.09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 终止募投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的建设已不符合公司现实需要,拟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2,788.29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5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622.3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5,613.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09.0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50Z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7月1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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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将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和终止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1、募投项目结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和“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项目已达成预期目标,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4年7月14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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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公司尚未收到的利息收入,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上述项目对应的专户余额为准。
2、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和“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研发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降本增效的原则,对研发路径进行持续优化,同时,加强项目各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管理和监督,对项目资源充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3、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5,833.80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2.35万元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将“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071.09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终止情况
1、募投项目终止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该项目原拟在全国重点城市分批建设营销服务网点辐射周边区域市场。截至2024年7月14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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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是公司结合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的,虽然公司在项目立项时进行了充分的研究与论证,但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及技术进步的影响,加之公司结合当前产品和市场状况对营销战略的调整,该项目已不适应公司目前的实际发展需要。首先,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使客户投资意愿下降,公司服务的部分领域终端客户资金预算紧缩,对于智能化系统和服务的投资需求有一定程度下降,在此背景下,继续推进营销服务体系升级项目可能无法有效转化为销售成果;其次,得益于近年来人工智能领域,尤其是大模型技术所取得的显著进步,公司将现有产品进行了精细化调整与创新,降低了交付成本,提高交付效率,故继续建设包括交付能力在内的营销服务体系升级项目的必要性不再迫切;此外,随着公司在部分下游领域的商业化落地进程的推进,结合目前的客户行业状况,公司调整了营销资源配置,重点投入资源建设对接总部的营销力量,重视行业营销能力的建设提升,积极开发渠道商销售模式,故分散建设办事处的必要性下降。
综上,结合实际的外部环境及自身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审慎决定,公司拟终止实施该项目。
3、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2,788.29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投入新募投项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四、新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体系和已开展多模态大模型技术预研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多模态大模型技术的研发投入力度,通过项目实施开发自主可控的多模态大模型,进一步提升模型性能;研究并运用模型蒸馏、剪枝、压缩等技术,在保证识别精度的前提下,生成具有不同参数量级以适配不同算力能力硬件资源的多模态大模型;并围绕泛安防、工业检测、机器人等领域,形成具备云边端三级架构多模态大模型部署能力的行业大模型解决方案,以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作为有关产业领域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驱动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多模态大模型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
2、实施主体: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格灵深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瞳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3、实施地:北京市海淀区及延庆区
4、项目建设期:36个月
5、项目投资规模:预计总投资额为36,831.73万元,拟使用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投资额为36,831.73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6、项目投资构成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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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受到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已经成为全球科技竞争的关键领域。各国政府都认识到了人工智能在推动经济增长、改善社会治理、提升国防安全等方面的重要性,并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给予大力支持。面对日趋激烈的全球科技竞争,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质生产力,已成为我国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重要抓手。我国早在2017年即出台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并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受到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2、公司具备大模型有关技术基础并曾开展有关实践
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积累,公司建立了以数据平台与训练平台为核心,涵盖数据采集、数据预处理、数据标注、模型训练、模型优选等模块的人工智能在线学习及数据管理系统一一深瞳大脑。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公司已基于深瞳大脑开展了部分大模型的研究工作,相关工作已投稿到国际顶级会议ICLR2023和ICCV2023并被接收。这些技术可以作为多模态模型的组成部分,实现不同模态之间的有效整合,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基础。
3、公司拥有成熟的研发队伍
作为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的人工智能企业,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建立了一支高学历、技术过硬且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计算机视觉领域从事研究工作多年,具有机器学习算法和大规模分布式算法研发和管理经验,对大语言模型、语音识别、文档分析相关的算法前沿有足够的了解和熟悉,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人才保障。
(四)项目必要性分析
1、顺应人工智能技术的未来趋势
近年来,人工智能已进入大模型时代,其中多模态大模型被认为是未来数年大模型产业技术突破和产业催化的重要领域。多模态大模型通过整合视觉、听觉等多种感知通道,模拟人类理解与表达信息的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人工智能的上限。发展多模态大模型是人工智能行业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向更高层次发展的关键方向。
2、保持技术领先地位的必然选择
在人工智能领域,技术领先是企业竞争力的关键,而多模态大模型是人工智能行业研究的前沿领域,其复杂性和研发难度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当今人工智能领域快速发展,“不进则退,迟进亦退”。公司作为人工智能行业企业,持续深入开展多模态大模型技术研发及应用研发,将公司“深瞳大脑”升级为以多模态大模型为核心,显著降低算法交付成本,进一步提高效率,是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3、满足市场需求,以创新驱动发展的内在要求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用户期望的提升,用户对人工智能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期望获得更自然、更直观的交互体验。多模态大模型能够理解并处理视觉、听觉和语言等多种模态的数据,满足用户在不同场景下的多样化需求,提供更加丰富和人性化的用户体验。通过持续发展多模态大模型技术,打造以多模态大模型为核心的行业解决方案能够更好的解决复杂问题,满足市场需求,推动公司在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以及商业模式创新上取得突破,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点。
(五)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技术研发风险
多模态大模型有关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产业界也在积极探索多模态大模型可行的技术路径,但目前多模态大模型的技术栈尚未收敛,不同的研究和应用可能采用不同的技术路径和方法;且在具体研发过程中,面临多模态集成、自适应感知等技术难点。如果公司在技术研发路径选择上偏离行业主流方向,或者无法在技术难点上形成突破,则可能会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为及时识别和应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技术风险和挑战,公司将组织项目核心人员关注顶级学术会议、期刊和专业社区,与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多模态大模型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技术进展;鼓励项目团队之间开展跨学科合作,结合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共同推动多模态大模型技术的发展;建立人才培养计划,吸引和培养具有多模态大模型研究背景的顶尖人才,进一步强化研发团队力量;为本项目分配包括资金、人才和设备在内充足的研发资源,切实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2、数据风险
数据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关键。多模态大模型技术的研发,需要整合和处理来自不同模态的大量数据,如图像、声音等等,如何获取高质量、多样性且版权合法的多模态数据,尤其是附加标注信息和良好描述的配对数据,是一大挑战。此外,还需要对多种模态的数据进行有效融合,涉及数据同步、对齐等复杂问题。如果公司无法获得高质量的数据并对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出现数据安全和隐私风险,则可能对本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早期的计算机视觉技术研发过程中,已积累了较大规模的图形图像数据,已有的数据资源可以直接用于多模态模型的训练,一定程度上减少数据收集和预处理的工作量。同时,公司已建立一套运行良好的数据管理的机制和工具,能够高效安全的开展数据清洗工作,生成高质量的数据集,并在后期的数据使用过程中,对数据进行脱敏和匿名化处理,确保数据隐私。
3、研发人才风险
行业企业之间的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而人工智能又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行业,技术研发创新依赖技术水平高、行业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如果未来公司核心技术研发人才流失,本项目需要的研发人才无法满足本项目需要,将会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本项目建设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经过多年的积累与完善,公司逐渐形成了一套包括人才培养制度、激励制度等在内的相对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且打造了相对稳定的核心人才队伍,为公司未来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公司将把本项目所需的算法工程师、大数据研发工程师等研发人才的培养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通过具有吸引力的薪资及绩效体系、切实可行的职业发展规划、爱才惜才的企业文化、系统科学的培训体系、密切协作的团队建设,把公司发展与研发人才的职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有效降低人力资源风险。同时,公司将根据发展需求,完善员工考核机制,保证人才队伍的活力与竞争力;并利用北京科教名城的高校资源优势,加大公司对人才资源的储备与培养,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建设。
4、管理风险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以及本项目的建设,公司的经营规模、资产规模、人员规模均会随之扩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内部控制体系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效率、研发能力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不能及时响应技术创新、和业务扩张对经营管理与研发能力的更高要求,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本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适合现阶段情况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有力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针对本项目,公司将有计划地加强对现有管理人员的培训,开拓管理人员思维,将公司的管理经验与先进的管理理论相结合,以适应公司资金规模、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后的要求。同时,公司将及时调整与完善公司组织/部门架构、内控制度、管理流程及激励制度等,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和本项目建设需要。
5、市场风险
多模态大模型结合了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等多个领域的技术,具有更高的表征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在跨模态生成方面,尤其是文字生成图像、视频和图像/视频生成文本等场景中展现出较大的潜力。然而,不同行业对于多模态大模型的需求不同,各个领域均有其特定的应用场景。多模态大模型的市场价值取决于在特定行业中的应用深度和广度,以及应用商业模式和变现途径。公司是否能够通过集成多模态大模型技术到自身产品和解决方案中,充分满足特定行业客户的需求,实现高效的商业转化,将对本项目的成功产生影响。
公司将重点加强总部营销力量建设,重视行业营销能力的建设提升,深入了解特定行业客户的具体需求,并随技术进展适时评估多模态大模型在不同应用场景中的适配性,挖掘对客户最优价值的技术特性并集成进入产品和解决方案,确保能够满足特定行业的需求。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是基于当前市场情况、行业技术的发展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的议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事项是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投入新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