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深化资本市场制度改革 出台24条举措促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
◎操子怡
7月31日,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促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自7月30日起施行。意见提出“三个一”“三个区”的五年发展目标。
“三个一”,即培育一批以科技为核心的高质量上市公司群体,打造一条上市公司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构建一套健康规范的资本市场生态体系。“三个区”,即将上海打造成为引领新质生产力的投融资集聚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资本市场生态健康规范的先导区。
意见从孵化培育优质企业、推动改制挂牌上市、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搭建资本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打造资本市场健康生态、持续优化资本市场环境六个方面提出24项具体举措。
孵化培育优质企业方面,上海将优化科创企业孵化体系。支持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等落地运营,搭建集聚天使投资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投融资专业化服务平台。意见还提出高质量建设股权投资集聚区,建立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快速通道机制。用好上海三大先导产业投资母基金、未来产业基金和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加强市、区两级政府引导基金联动,带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培育储备拟上市企业方面,上海将依托“(2+2)+(3+6)+(4+5)”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优质潜在上市公司,引导企业在业务运营、管理和监督机制等方面持续规范。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以及新赛道和未来产业,强化对企业的资金支持和保障服务。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围绕优势产业集群,探索优先股(权)以及知识产权与认股权、可转债等结合的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专精特新”专板挂牌。
意见提出,引导企业选择合适的上市板块,优先支持在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支持有需要的企业赴境外上市。上海市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做好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科创属性评价。配合证券监管部门做好拟上市企业和中介机构的现场检查,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为打造资本市场健康生态,意见明确,深化资本市场制度改革。配合深化科创板制度改革,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积极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特征,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适当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的包容性。配合突出沪市主板“大盘蓝筹”特色,完善上市条件。
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意见提出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发展、鼓励开展产业并购重组,打造并购资源集聚高地,支持上市公司全球展业等举措。搭建资本市场公共服务平台,推出“浦江之光”数字化服务平台,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将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大、市场认可度高的优质企业纳入“浦江之光”数字化服务平台,形成分行业、分层次、分梯队的上市储备资源,夯实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
支持中介机构做优做强。督促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行业研究能力,充分发挥“看门人”作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鼓励证券公司夯实合规风控基础,提升项目甄别、估值定价、保荐承销等能力,加强细分领域专业团队建设。
近期,上海密集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7月30日,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上海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同日,上海印发《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培育中长期投资者和耐心资本等多项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