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春盛药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6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春盛药业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盛药业”),春盛药业系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春盛药业51%的股权。
● 本次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前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9,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同意为春盛药业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3,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016、2024-021号公告)。
2024年7月31日,春盛药业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支行(以下简称“贵阳银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贵阳银行向春盛药业提供借款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自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借款用途为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公司作为担保方,与贵阳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止。
同时,春盛药业董事长骆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尹念娟女士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在《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本金的49%范围内向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即反担保额为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元整,保证期间与公司的担保期限一致。
本次担保前,公司向春盛药业提供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未超过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限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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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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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支行
债务人: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债权额:5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依法应当加倍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乙方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等。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止。
2、《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骆春明、尹念娟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春盛药业应向贵阳银行偿付的而由担保人代偿的借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符合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春盛药业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目前无逾期债务。本次担保是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4,409.93万元(含本次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9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5.92%。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