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子级环氧树脂
扩产项目取得环评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2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电子级环氧树脂
扩产项目取得环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齐化”)于近日收到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对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8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准决定》(大环评准字[2024]000038号)。
该批复同意大连齐化在位于大连市金普新区海青岛街道金鹏路四路1号的现有厂区内实施8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产项目建设,要求大连齐化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批复中提出的各项安全与环保要求,按照报告书所列示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实施项目建设。
本次环评批复取得后,大连齐化将根据公司的计划安排、按照环评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适时进行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