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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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24-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谢威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董事、副总经理谢威炜先生,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4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5%)。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谢威炜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威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6%,其中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1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15%。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谢威炜先生参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获得的激励股份中,已行权并解除限售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88,0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5%,不超过其个人所持公司股份的25%。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4、减持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股份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4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减持期间如遇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则不得减持股份。

6、减持股份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上述股东此前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谢威炜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威炜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谢威炜本次拟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谢威炜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谢威炜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与否,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谢威炜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