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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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
增设A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
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4-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决定自2024年8月6日起,对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国富安享”或“本基金”)增设A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A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1、国富安享在增设A类基金份额后,原基金份额变更为B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9138,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04120。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将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费率为0.25%/年

(2)基金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0.01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0.01元。不对A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转换转出、转托管的最低份额进行限制以及不对投资者持有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持有份额进行限制。

(3)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5%;本基金 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01% 。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4、A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

5、投资者可自2024年8月6日起,按规定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将继续限制大额交易,限制金额为3,000万元,即:在暂停本基金大额交易业务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应等于或低于3,0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入业务的金额高于3,000万元,本公司将有权确认失败。该规则针对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合并计算进行限制。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上述修订内容自2024年8月6日起生效。

3、本公司将在网站上公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全文。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网址:www.ft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

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销售机构为

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A类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一、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与相关销售机构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决定自2024年8月6日起,新增下列销售机构为本公司旗下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19138,基金简称:国富安享货币A)的销售机构。详情如下:

二、转换业务相关事项

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和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的情况而定。

(2)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在相关基金的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中载明。

2.其他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的A、B份额为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类别,两者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3)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除此以外,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本基金的最低转换份额如上表所示,但如上述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转换份额高于以上限额的,则按照其规定的份额执行。

(5)本公司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6)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并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7)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

1.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到上述销售机构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如上表所示,但如上述销售机构规定的最低定投申购金额高于以上限额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

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最新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3.具体投资者范围、办理平台及程序应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盈利或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基金投资风险和本金亏损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址:www.jianfortune.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