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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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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4-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73 公司简称:嘉化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按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4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董事会于近期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邵生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邵生富先生因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邵生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邵生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8,1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邵生富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邵生富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邵生富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4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股权层级,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资源有效共享,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将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福新材料”)。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嘉福新材料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嘉福新材料拥有或享受的所有资产、债权、人员、利益以及所承担的责任、债务全部由嘉化能源承继,嘉福新材料持有的浙江嘉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浙江嘉福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将由公司持有,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双方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8月2日起的45天内,工作日:8:30一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联系人:张炳阳

邮政编码:314201

联系电话:0573-85585166、85580699

传真号码:0573-85585155

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4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主要业务板块为化工、能源及码头装卸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半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聚氯乙烯数据未包含贸易。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化工产品脂肪醇(酸)系列产品、聚氯乙烯、氯碱、磺化医药系列产品、硫酸(总酸量)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注:氯碱销售均价为双吨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仁油及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乙烯、工业盐、甲苯、硫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19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环山路88号嘉化研究院二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9日

至2024年8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会议登记时间:2024年8月16日的8:30-16:30。

(五)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会务联系方式:0573-85580699

公司传真:0573-85585033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邮编:3142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3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汪建平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9,565,976.34元,其中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494,098,990.80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4,771,356,872.96元,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5,265,455,863.76元(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会议审议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391,045,2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0,972,985股,剩余1,360,072,222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2,014,444.40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4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锅炉节能降耗技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是一家以热电联产为核心和源头的化工能源公司。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等综合效益,是国内外公认的节能减排的重要手段,也是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保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热电联产,依托高参数、高效率热电联产机组,替代能耗高、效率低、污染大的小锅炉进行供热,是我国能源节约与高效利用资源的重要发展方向。2024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降低排放等为重要方向,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

为积极响应国家推动设备更新、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要求,更好的满足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内企业持续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核心装备以旧换新、以大换小、以高效换低效,适时立项“锅炉节能降耗技改项目”,拟使用不超过2.6亿元的自有资金,新建设一台等容量、高效率、低排放的超高压/高压煤粉锅炉,以替换原有4#、5#小容量高能耗旧锅炉。详情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锅炉节能降耗技改项目

(2)实施主体: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内容及相关参数指标:

具体项目内容:在拆除旧锅炉场地上新建新锅炉(10#锅炉)及相关辅助系统。

新旧锅炉项目参数情况:4#、5#锅炉(分别为220t/h)两台旧锅炉耗煤量(标煤耗)为44.82 t/h;新建10#锅炉为440 t/h超高压/高压锅炉,耗煤量(标煤耗)为41.50t/h。

能耗参数:新建10#锅炉为超高压/高压煤粉锅炉,采用更为先进的技术,设计热效率可达92.5%,原4#、5#锅炉设计热效率为90%。

(4)项目投资额: 不超过2.6亿元。

(5)项目投资周期:本项目在通过相关部门核准后,计划建设周期24个月。

二、投资方案及评价

公司本次锅炉节能降耗技改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在原有场地改建不涉及新增用地。公司本次节能技改项目以高效率、大容量、低排放的新锅炉替代原有锅炉,经测算:

(一)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新建超高压/高压煤粉锅炉热效率更高,每年可节约标煤量约2万吨,符合国家大规模设备以旧换新装备更新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二)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新建的超高压/高压煤粉锅炉采用先进技术,设计热效率、运行可靠性均有所提高,有利于保证区域供热稳定,进一步满足园区不同客户的需求,项目实施后可减排二氧化碳约6万吨/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在国家提出推动设备更新、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大背景下,公司为更好的满足化工园区企业持续发展的客观需求,而适时提出的本技改方案。技改项目本着以旧换新、以大换小、以高效换低效原则推进,项目建设将有利于降低煤碳消耗,降低污染物排放,节能降碳、降低排放,有助于实现国家“双碳”减排目标。

本项目是公司优化与巩固现有主营业务的重要举措。公司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有利于公司自身降本增效,也能更好地满足不同客户多元化的需求,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竞争力。

因宏观经济形势存在的不确定性,以及市场需求动态波动的客观因素,存在项目建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等相关风险。本项目尚需经相关部门核准之后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1.9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及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经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9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78元/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2,656,6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1%,回购成交最高价为7.83元/股,最低价为6.73元/股,均价为7.2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57.61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日(星期五)至8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8月9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9日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沈高庆先生

独立董事:李郁明先生

财务总监:杨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庆营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8月9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日(星期五)至8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3-85580699

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3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股权层级,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资源有效共享,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福新材料”)。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嘉福新材料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嘉福新材料拥有或享受的所有资产、债权、人员、利益以及所承担的责任、债务全部由嘉化能源承继,嘉福新材料持有的浙江嘉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浙江嘉福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将由公司持有,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被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嘉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8年8月13日

3、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中山路南侧,瓦山路西侧房屋1幢318室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郭付俊

6、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热力生产和供应;塑料制品批发;机械设备批发;仪器仪表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建筑材料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针纺织品批发;针纺织品零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日用百货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药品进出口;有毒化学品进出口。

8、股权结构:嘉化能源持股 100%

9、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二、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承继嘉福新材料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嘉福新材料作为被合并方,将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注销其独立法人资格。

(二)合并范围:嘉福新材料所有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公司享有或承担,嘉福新材料持有的浙江嘉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浙江嘉福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将由公司持有,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名称、股权结构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并不因本次吸收合并而改变,原嘉福新材料的员工由公司内部妥善安置。

(三)其他相关安排:公司相关审议程序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层确定合并基准日,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协调过渡期的经营安排,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完成资产转移、人员安置、权属变更、证照变更、办理税务工商注销及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

三、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嘉福新材料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3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9,565,976.34元,其中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494,098,990.80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4,771,356,872.96元,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5,265,455,863.76元(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391,045,2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0,972,985股,剩余1,360,072,222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2,014,444.40元(含税), 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37%,占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5.05%。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4-03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9,565,976.34元,其中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494,098,990.80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4,771,356,872.96元,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5,265,455,863.76元(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391,045,2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30,972,985股,剩余1,360,072,222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2,014,444.40元(含税), 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1.37%,占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55.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股权层级,提高经营管理效率、资源有效共享,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嘉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福新材料”)。待吸收合并完成后,嘉福新材料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嘉福新材料拥有或享受的所有资产、债权、人员、利益以及所承担的责任、债务全部由公司承继,嘉福新材料持有的浙江嘉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浙江嘉福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将由公司持有,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办公场所的议案》

为满足化工生产型企业安全发展的管理要求,更好的适应新的发展形势,优化办公场地,进一步吸引外来人才,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9,500万的自有资金,在嘉兴市区购买办公场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锅炉节能降耗技改项目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竞争力,更好地服务客户、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以不超过2.6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锅炉节能降耗技改项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锅炉节能降耗技改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议于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下午13:00时在浙江省嘉兴市乍浦环山路88号嘉化研究院二楼综合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