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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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4-024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8号 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利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跃玲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 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郑华菊律师、杜安苏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