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77 证券简称:迪威尔 公告编号:2024-024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迪西路8号 公司三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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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利先生主持,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跃玲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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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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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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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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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 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郑华菊律师、杜安苏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