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150,000,000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添利宝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期限:28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购买了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15,000万元,实现收益29.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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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回报。
(二) 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总额为15,000万元。
(三) 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8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7,24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0,234.5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005.46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26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542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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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1、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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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型产品,安全性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金融机构,不存在为本次交易专设的情况。公司与受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在实施具体现金管理活动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电话等方式提前2日告知董事会。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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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或投资收益项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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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表,截至目前,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55,0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证券代码:603119 证券简称:浙江荣泰 公告编号:2024-048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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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相关规定及《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自2024年6月18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2.99元/股(含本数)。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7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6,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回购的最高价为26.83元/股,最低价为17.8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12,508.6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